“僵尸车”霸占小区公共车位三年 车主:拿来当仓库用 不同意拖走!交警霸气回怼:别纠结了,不需要你同意!
看着“饱经风霜”的面包车,交警问道“你这俩面包车到底是想给它报废,卖废铁,还是想拿回家收藏去?”
车主则称这辆车是自己拿来当仓库用的。
交警明确告知,相关车辆不得长期占用小区车位,须尽快挪走。
对方却理直气壮:“我就在小区里面,还得麻烦你们交警队嘛,车里面有东西,我不同意拖车!”
交警霸气回应:“车里东西丢不了,拖车行为全程录像!你就别纠结那些了,不需要你同意!你直接上停车场取车去就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把公共车位当成自家的“永久仓库”,等于把大家的财产硬生生抢过来给自己当废品站——这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更别说,有些僵尸车还堵在消防通道上。一旦发生火灾、急病抢救,消防车、救护车进不来,那带来的是致命危害。
同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处20至200元罚款,车辆可被强制拖移至指定地点。
来源丨央视新闻 海报新闻
编辑丨阿拉比卡咖啡豆 盖瑞 三维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