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冬,张国焘、徐向前等率领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主力16000余人,被迫退出鄂豫皖根据地,奉命向西战略转移。12月经陕南到达川北,与当地革命武装合,攻下南江、通江、巴中等县,开辟了川陕革命根据地。根据地范围为二十三个县,约600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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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位于通江县城的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

1933年2月7日,在建立了通南巴地区各县、区党组织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川陕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在通江城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目前政治形式与川陕省党的任务》《发展党的组织与扩大红军》等重要决议。2月中旬,大会宣布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为指导川陕省各项工作的根本大法,并通过了《川陕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大纲》,正式成立了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即建立了川陕苏维埃革命根据地。到1935年5月,为配合中央红军长征,川陕苏区红军撤离该地区。历时2年6个月的川陕苏区,川陕苏区被毛泽东主席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二区域”。

川陕革命根据地位于川陕交界的大巴山山脉米仓山段,覆盖四川巴中全境和达州、南充、广元、绵阳部分区域,及陕西汉中和重庆城口部分区域。在其鼎盛时期,东起(重庆)城口,西到嘉陵江东岸,北至陕南镇巴、宁强,南控营山、渠县,纵横四五百里,总面积4.2万平方公里,人口约600万。在这两年多时间里,苏区党组织领导苏维埃政权和红军对这块人口稀少、地域广大的区域进行了全方位治理和整体性建设,把这块当时较为贫穷闭塞的区域建设成政治保持稳定、经济较快增长、社会文明大有进步的红色政区,为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后治理国家积累了经验。

1933年2月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二)苏维埃组织系统及其工作。县苏维埃:3.县经济委员会:……消灭大斗小秤,统一全县度量衡……川陕省苏维埃:甲、关于中央集权的:……3.经济委员会:……(2)……统一苏区度量衡”。《财政经济问题决议草案》中规定,“苏区经济要厉行节省,一切浪费行为应给予严重的打击……一切机关里面规定工作人员数目,反对徇私舞弊,浪费公物,对粮食盐巴燃料等严格按人计算厉行节省……各级苏维埃的开支,按期清算,厉行统一经济,工作人员一律发给工资……苏区内的秤、尺、升、斗,应实行政府专卖,统一度量衡,严禁大斗小秤,一切舞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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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于川陕革命根据地烈士陵园博物馆的升、斗)

该组织法明确规定了苏维埃政府经济委员会负责度量衡管理工作,各县由县经济委员会负责本县的度量衡管理工作,并指出度量衡管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消灭大斗小秤”,保障县域内实现公平交易。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经济委员会下设建设局,其职责为“经营耳山、盐井、铁厂、锅厂、纸厂、布厂、缝纫工厂、开垦荒地。改造农业,奖励农业生产,统一苏区度量衡,奖励对外贸易。培养森林、修筑道路,豢养牲畜等”。度量衡管理工作具体由建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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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于川陕革命根据地烈士陵园博物馆红军开仓分粮用的斗)

度量衡在川陕苏维埃公粮征收发挥作用。1933年9月川陕省苏维埃政府颁布了《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公粮条例》,其内容如下:

(一)推翻了国民党、军阀、豪绅、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取消了苛捐杂税,组织了工农自己的苏维埃政权机关,苏维埃公务人员和红军以及社会保险,必有一种保障生活的规定。省工农兵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在自动原则上,在数量规定范围内,由群众捐助粮食,这就叫做苏维埃公粮。

(二)这公粮规定的数量范围,是由每个成年、老年、小孩,在每年吃穿尽够,还有剩余的粮食来决定。

(甲)成年,收谷在五背以上者,应纳苏维埃公粮五升;六背以上纳七升半;七背以上纳一斗,八背以上纳一斗二升五;九背以纳一斗五升;十背以上纳二斗。(五背以下通通不纳公粮。)

(乙)老年、小孩,田四背以上纳五升;五背以上纳五升半;六背以上纳一斗;七背以上纳一斗二升五;八背以上纳一斗五升;九背以上纳二斗。(四背以下不纳。)

(丙)富农,由三背以上纳五升;四背以上纳七升半;五背以上纳一斗;六背以上纳一斗二升五;七背以上纳一斗五升;八背以上纳二斗。

(三)如完全系旱地,即纳包谷、麦子、豌豆或杂粮,可分两季缴纳,秋收纳五分之三,春收纳五分之二。(包谷背数以净米米包谷算。)

(四)公粮的分配,以十分之四作苏维埃公务人员及来往运输队吃;以十分之四作红军吃;以十分之二作社会保险(即发给无生产能力的鳏、寡、孤、独、废疾者吃)。

(五)公粮集中,以区为单位,每区设置仓库保存,苏维埃必经常派人看守。

(六)公粮升斗的大小及轻重,以每斤二十两,每升一百两(即五斤),每斗五十斤,按照两斗即一背计算。

(七)本条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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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于川陕革命根据地烈士陵园博物馆红军开仓分粮用的秤锺)

1933年9月2日发布《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粮食、肃反问题》的布告要求征收公粮每个成年五背田起算,分两季捐纳(五背捐五升,六背捐七升五,八背一斗二升五,九背一斗五,十背二斗。老年小孩按四背起,富农按三背起,照上面比例推算)。此数以下不缴。升斗规定,五斤一升,十升一斗,两斗一背。应纳公粮自动送交区苏公粮仓妥存。

从《条例》和《布告》可以得到如下信息:

1、当时川陕苏维埃度量衡单位。容量单位:背、斗、升;重量单位:斤、两。

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1背为2斗,1斗为10升,1升为5斤;1斤为20两,1升为100两(即5斤),1斗为50斤。

2、《条例》中的“背”,用脊背驮,在这里是指容器,是指当地用脊背驮的一种背篓或容器。1背按2斗计算。

3、当时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推广使用的是一斤等于二十两秤,这在其他根据地使用的比较少。据《中国省别全志.四川省》中记载“泸州之度量衡,衡器使用天平,称水货以20两为一斤”,川陕省苏维埃政府用1斤为20两是和当地习俗有关的。

4、《条例》明确了公粮的分配,“以十分之四作苏维埃公务人员及来往运输队吃,以十分之四作红军吃,以十分之二作社会保险”。公粮的集中,“以区为单位,每区设置仓库保存”。这都和度量衡器具的使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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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于川陕革命根据地烈士陵园博物馆川陕苏区用的杆秤)

1934年10月,《川陕省第四次党代会通过的财政经济问题决议草案》要求“……苏区内的秤、尺、升、斗,应实行政府专卖,统一度量衡,严禁大斗小秤,一切舞弊情形”,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秤、尺、升、斗,应实行政府专卖”的法案,把度量衡器具列入经济统制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度量衡的统一,维护市场公平交易。

南江县城边区五乡主席王志明,因住房被火烧,重建时在独树子山打了一只野猪,将肉用来置办房酒,收受前来吃房酒群众送的两锅盖玉米(川北盛粮篾制用具,一锅盖装300斤),有人检举后,县保卫局来人通知王志明去川陕省“开会”,一去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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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锅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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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背篼)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及工农银行,为维护货币的信誉,确保兑换,促进流通,一方面进行阵地、反假和比价斗争,公布法令,规定“川陕根据地内行使的货币为工农银行洋钞,拒绝使用工农银行洋钞的,要由革命法庭依法处理”。“对贬低苏币币值、伪造苏币的人,一律给予反革命的犯罪论处”。如通江县城有两个盐商,一个是卖盐拒收布币,一个是对苏洋压价售盐,袁头一个卖给八两,川版卖给六两,镰刀斧头只称四两。经发现,均由西北军委予以镇压。恩阳、红江有奸商用木板刻印假票子,抓到就让他扛了木牌,戴上高帽,游街示众后,以伪造苏币罪处决了。还有的奸商将银元进行黑市兑换,较法定比价为高,被人告发,也要戴纸帽游街,当众认错,保证悔改。另一方面对根据地的物价、度量衡制定了一些统一的规定。如:一切谷米、油、盐、烟、酒、布匹等的价格,由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评定,各经济公社必须按照苏维埃政府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货物,禁止私商抬高市价。在征粮时,一律用新斗。在茶行、商行,一概按十六两秤计算等等。这些稳定币值、物价、度量衡的有力措施,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川陕根据地货币,从此也得以广泛流通于川陕根据地,深得巴山人民的信任和拥护。

(作者系第十一届南江县政协委员,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测试所所长,国家二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检定专业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