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冠中《春雪》,水墨,69×137cm,1983年,中国美术馆藏

画家吴冠中曾说:“艺术只有两条路:小路,娱己娱人;大路,震撼人心。”对此评论家王进玉也认为:“对于画家来说,责任分为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两种。所谓的个人责任,它侧重于自我的观照和满足,就是能够通过绘画作品把自己的擅长喜好、情绪情感等抒发出来,以完成自我精神的宣泄和舒畅。我常把它比作’绘画的小资主义’。而社会责任却不同,它是’超我的塑造’,它要通过绘画作品来为’祖国河山立传’(李可染语),来反映作者所处的这个社会与时代。我常把它比作’绘画的大任意识’。”

吴冠中《太湖鹅群》,油画,44×59.5cm,1974年,中国美术馆藏

王进玉表示:“无可否认,画家作品风格的形成和确立,与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都有着紧密的关联。但梳理整个美术史会发现,从古至今真正具有大任意识,并确立自己艺术风格的画家其实并不多,甚至寥若晨星,而具有小资主义,且形成自家面貌的画家却不胜枚举。”

在探讨吴冠中先生那句深刻而富有哲理的“艺术只有两条路:小路,娱己娱人;大路,震撼人心”时,我们不得不将目光投向更为广阔的艺术天地,尤其是王进玉先生对画家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的独到见解,为我们理解艺术的本质与使命提供了又一重思考维度。

吴冠中《狮子林》,水墨,173×290cm ,1983年,上海美术馆藏

吴冠中:艺术只有两条路——小路,娱己娱人;大路,震撼人心!

个人责任:绘画的小资主义

首先,让我们聚焦于“绘画的小资主义”,即画家通过作品实现的自我观照与满足。这不仅仅是对个人情感与技艺的抒发,更是艺术家内心世界的直接映射。在艺术的这条小路上,画家如同孤独的旅者,用画笔作为心灵的灯塔,探索着自我认知的边界。他们或许不为外界所动,只专注于内心世界的细腻描绘,无论是山川湖海的壮丽,还是一花一木的柔情,都在他们的笔下化作了情感的载体,实现了自我精神的宣泄与舒畅。

这种“小资主义”并非贬义,它代表的是艺术家对纯粹艺术追求的坚持与热爱。正如历史上许多艺术家,他们或许不为大众所熟知,但他们的作品却如同璀璨星辰,照亮了人类精神世界的某个角落。这些作品,或是对美的极致追求,或是对生活琐碎的深刻洞察,都以其独特的视角和表达方式,触动着每一个观者的心弦。

吴冠中《春》,油画,73×91cm,1999年,浙江美术馆藏

社会责任:绘画的大任意识

然而,艺术之路并不仅限于此。当画家将目光投向更广阔的社会与时代,他们便踏上了那条“震撼人心”的大路。这是艺术的社会责任所在,也是“绘画的大任意识”的体现。正如王进玉先生所言,这种责任要求画家通过作品为“祖国河山立传”,反映社会现实,传递时代精神。它超越了个人情感的局限,将艺术的力量汇聚成一股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

历史上,不乏这样的艺术家。他们以笔为剑,以画为盾,用作品唤醒民众的意识,激发民族的自豪感与使命感。从徐悲鸿笔下的骏马奔腾,到蒋兆和笔下的人间百态,再到李可染笔下的壮丽山河,这些作品无一不深刻地反映了他们所处的时代,也无一不震撼着每一个观者的心灵。它们不仅是艺术的杰作,更是历史的见证,时代的缩影。

吴冠中《紫藤》,水墨,70×140cm,1991年,上海美术馆藏

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并非孤立的两极,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个优秀的画家,往往能够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点。他们既能在作品中抒发个人的情感与追求,又能通过艺术的形式反映社会现实,传递正能量。这种和谐共生的状态,不仅丰富了艺术的表现力,也提升了艺术的社会价值。

吴冠中 《灯下人》 ,油画,80cm×65cm,1999年,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藏

因此,当我们回望美术史时,会发现那些真正具有大任意识并确立自己艺术风格的画家,往往也是那些能够深刻洞察社会、勇于担当的艺术家。他们的作品不仅具有艺术上的高度,更有着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社会意义。而那些仅仅满足于个人情感抒发的画家,虽然也能在艺术的道路上留下自己的足迹,但相比之下,他们的作品往往显得较为单薄,缺乏深度和广度。

综上所述,吴冠中先生的“艺术之路”论与王进玉先生的“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说,为我们揭示了艺术创作的双重使命。作为艺术家,我们既应追求个人情感的抒发与技艺的提升,也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用作品反映社会现实、传递时代精神。只有这样,我们的艺术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我们的作品才能成为不朽的经典。(陈诚)

吴冠中《春风又绿江南岸》,水墨,48×59cm,2007年,中国美术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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