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纳税9大要点丨未按时缴纳税款产生欠税及滞纳金, 是否必须一并缴纳?

山东税务 2026年1月13日 16:10 山东

李老板

公司最近生意不太好,利润也不高,这个季度的税款能不能晚一点交。

税务人员

纳税人有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我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李老板

那如果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会有什么影响吗?

税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李老板

那我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吗?

税务人员

享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的规定,如您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参照省税务机关的批准权限,审批您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您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您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李老板

那如果公司已经产生了欠税和滞纳金,但资金不足以全额补缴,我们是否可以先缴纳部分欠税?

税务人员

可以的,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

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李老板

那后续的滞纳金如何计算?

税务人员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三条规定,按剩余欠税为基数继续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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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丘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制作:郭旭光   李桂春   丁   齐

编审:王   羽   邵洋洋

责编:桑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