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读尤淑君教授早年的《名分礼秩与皇权重塑:大礼议与嘉靖政治文化》一书,该书是以明代嘉靖朝大礼议事件为切入点,考察嘉靖朝的政治文化体系,是由尤淑君教授的硕士论文改写而成。
本书史料极为扎实,持论公允,堪称最优秀的硕士论文。
想想某位狂热吹捧朱厚熜、张璁君臣的歪屁股权威学者,个人觉得,尤淑君教授与《名分礼秩》这样客观的,才是真正的治史态度。
猪大葱镇楼
在本书第四章《从大礼议看嘉靖朝政治文化》p334中,尤淑君教授写到:
桂萼忌恨科道官屡屡攻击,遂建议嘉靖皇帝科道互纠,肃清台署······吏部侍郎何孟春(1474-1536)反对桂萼的建议,声明成化朝无此例,批评桂萼“情涉报复,无以厌众心、昭公论”。
还在该页脚注200中备注:
《实录》有误,吏部侍郎为何孟春,非孟春,疑漏字。
《名分礼秩与皇权重塑:大礼议与嘉靖政治文化》截图
看到这里时,我心生疑惑。
桂萼建议科道互纠发生在嘉靖六年六月己巳24,此时的吏部侍郎怎么可能还是何孟春。
为什么就不能是何孟春呢?
因为何孟春是卫礼派的骨干,更是左顺门事件主导者之一,早在嘉靖三年大礼议初期结束时,就被朱厚熜赶到南京,沦为剩员。以朱厚熜睚眦必报的小心眼,怎么可能再启用他出任吏部左侍郎?
所以实录此处的孟春,必然不是尤淑君教授以为的何孟春。
《明世宗实录》截图
再看到该书p335中引用条目有沈德符之《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科道互纠》:
未几,(储)良材上章自辨,谓“臣为杨廷和所恨,今吏部左侍郎何孟春、右副都御史刘文庄,素党廷和,将引用攻议礼之臣,仍主大宗之论”。时孟春署部,文庄署院也。
沈德符也说嘉靖六年的孟春是何孟春,让我不禁陷入困惑,难道是我误会了?本着对朱厚熜性格的了解,我觉得自己不会误会。
朱厚熜就是个鼠肚鸡肠的人,性格自卑敏感又狂妄自大,对卫礼派那是恨之入骨。
嘉靖十六年,工部尚书林庭㭿曾上疏劝谏他“节财用、省营建”,他就质问左右内侍,林庭㭿是不是林俊(卫礼派骨干、前刑部尚书)的儿子?左右赶紧为林庭㭿解释“非俊子”,朱厚熜这才作罢。
当林庭㭿劝谏朱厚熜时,林俊都死近十年了,结果他看到姓林的,还以为是林俊儿子,其神经质简直能和宝玉有一拼。就这德行,他怎么可能再启用曾把他喷成背信弃义小人的何孟春?
果然,经过史料查阅发现,我的确没有误会。
孟春与何孟春,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同时代的两个人,年长点的孟春(1466-1530)是山西泽州人,年轻点的何孟春(1474-1536)是湖广郴州人。
我把两个孟春的大致人生轨迹列一下:
弘治六年(1493),何孟春进士及第。
弘治九年(1496),孟春进士及第。
正德五年(1510)五月初三,孟春以严州知府升太仆寺少卿。
正德七年(1512)八月初六,何孟春以兵部郎中升河南布政司左参政。
正德八年(1513)正月十四,孟春出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
正德十年(1515)正月二十一,何孟春升太仆寺少卿。
正德十一年(1516)三月十六,坐前年虏入寇失机罪,孟春被降陕西布政司左参议。
正德十二年(1517)七月初五,孟春升陕西布政司右参议。
正德十三年(1518)正月初二,何孟春升太仆寺卿。
正德十三年九月十六,何孟春出任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巡抚云南。
正德十六年(1521)七月初五,由于参与平定弥勒州十八寨盗的军功,何孟春出任南京兵部右侍郎。
正德十六年八月二十九,孟春升应天府府尹。
正德十六年十一月初七,孟春升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整饬苏州边备兼巡抚顺天等府。
嘉靖元年(1522)二月二十,何孟春改吏部右侍郎。
嘉靖二年(1523)十二月初五,因去年擒获近京地方剧贼功,孟春升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
嘉靖三年(1524)五月二十八,何孟春升吏部左侍郎。
嘉靖三年七月十五,左顺门事件。
嘉靖三年八月初四,身为卫礼派骨干的何孟春被朱厚熜赶出京城,出为南京工部左侍郎,沦为赘员。仕途终结的何孟春很有自知之明,屡次上疏称疾求退。
嘉靖三年八月二十五,孟春改吏部右侍郎。
嘉靖三年十月二十三,孟春升吏部左侍郎。
嘉靖六年(1527)二月初五,朝廷批准何孟春回籍调理。
嘉靖六年八月十八,因为李福达案,孟春词连马録,被法司收讯,奉旨冠带闲住。
嘉靖七年六月初三,随着《明伦大典》刊行,朱厚熜定卫礼诸臣之罪,何孟春以“情犯特重”,被“发原籍为民”。
嘉靖九年(1530),孟春卒于家,享年65岁。
嘉靖十五年(1536)五月初一,何孟春卒于家,享年63岁。
隆庆元年(1567)八月初二,朝廷追复卫礼派诸臣,前南京工部左侍郎何孟春被追赠为礼部尚书,谥号“文简”。
万历二十八年(1600)七月初七,追复孟春吏部左侍郎官,仍予祭葬。
万历三十六年(1608)二月初一,孟春被追赠为工部尚书。
两人在正德年间的足迹:
何孟春——河南、北京、云南。
孟春——河北、陕西、南京、北京。
嘉靖年间:
何孟春一直在吏部,三年八月被赶到南京。
孟春先在户部,三年八月何孟春离开吏部后,孟春才进入吏部。
等到六年六月二十四孟春反对桂萼的建议时,何孟春已经早于同年二月初五归乡。
后来何孟春被隆庆朝廷追赠礼部尚书,谥号文简。
孟春则被万历朝廷追赠工部尚书,无谥。
李东阳
郴州人何孟春是李东阳的学生,他爹、他妈、他爷爷的墓志,都是李东阳写的,他本人在明史有传,还有墓志、墓碑传世。
大礼议起,远在云南的何孟春就旗帜鲜明的支持卫礼派,他写的《辨小人斥谗说以全大礼以保治道疏》最是经典,把张璁批的体无完肤,可惜被既是当事人又是裁判官的朱厚熜问罪赶出京城。
泽州人孟春,名气则逊于何孟春,本人在明史无传,事迹散见于《桂萼本传》和《孟阳传》,孟阳是孟春的儿子,是正德九年进士,正德十四年四月十五,因和同僚一起劝谏武宗南巡,被廷杖四十,当场死在杖下。
我目前没有看到孟春有支持大礼的言论记载,不过从储良材攻击他是杨廷和党羽、因而被朱厚熜褫职闲住看,他本人也是支持卫礼派的。
——综上可知,孟春与何孟春,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同时代的两个人。
尤淑君教授以为孟春是何孟春,显然是被沈德符给带偏了。
《弇山堂别集》截图
在查阅资料时,我发现还不止是沈德符把两个孟春混成一个人。
尽管王世贞在《弇山堂别集》中明确写出两个孟春的籍贯,晚明史家还是把他俩弄混了。
比如,査继佐《罪惟录》李福达篇中,就把孟春当成何孟春。谈迁《国榷》在万历朝追赠官职处,同样把孟春当成何孟春,嘉靖朝反对桂萼之处倒是没错。还有《明实录》也有把两人混成一人的部分,像《抱本》的嘉靖六年三月丙戌条、万历三十六年二月戊午条,都把孟春写成何孟春。
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