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24章是对“自视、自见、自伐、自矜”的批评,他那种贪天之功,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尊荣,让人觉得,那就像酒足饭饱看到泔水桶一样令人不适,又如赘瘤一样令人生厌,所以有志于道的人犹恐避之不及。

原文和大意:

企者不立,自视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曰:余食、赘行(或应为形)。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

本章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似乎并不存在什么难点问题。但通常的字面理解,缺乏逻辑支撑,因此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探讨。

1、“企者不立”。要表达的是,因“贪权慕名而急功近利”。大多数人只做字面解读,即“踮起脚尖站不稳”,忽略了它只是个“喻体”,它要比喻的是“贪权慕名而急功近利”,而功名利禄,就为道一事而言,不过是“余食赘行”,令人作呕。

企,跂,相通,踮着脚尖,把脚后跟提起来,有“企望”、企求之意。但这仅仅是比喻。即:“企者不立”只是个喻体,接下来的才是“本体”。

河上公对“企(跂)者不立”的解释可做参考。他说:企,进也。就是任官,出仕。所谓“进士”一词,就有“进身为士”之意。范仲淹《岳阳楼记》“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里面的“进”即此意。

所以“企者不立”即:贪权慕名,进取功荣,则不可久立身于行道。王弼等人也是这么理解的。

王弼“老子注”:物尚进则失安,故曰“企者不立”。南朝齐国大臣,上清派高道顾欢《道德真经注疏》则一字不改,完全接受河上公注疏。

大唐高道成玄英《老子道德经开题序诀义疏》,王夫之《老子衍》的名家注疏大致也把“企”理解为“进取功名”。

这样的理解,才能突出“轻浮躁进”的“暴政”特征,从而文通字顺,前后逻辑自洽。就是说“企者”只是用来比喻轻浮、躁进行为的,这种行为的结果只能是“轻则失本,躁则失君”,丧失根本与君权,当然也就无以立足,寸步难行了。

2、“跨者不行”,或是后人所添加。帛书甲本、乙本和汉简本都没有这四个字,王弼对本章各句具有解读,唯独对此句不做解读,故疑为后人添加,或标注之用,被后来的编校者编入正文,以便形成偶句。类似情形还有“有物混成”章中的“周行而不殆”。

河上公解读“跨者不行”:“自以为贵而跨于人,众共蔽之,使不得行。”即自贵的人总要高居于众人之上,反遭众人合力抵制,使他处处受阻。

由此看来,无论是“企者不立”,还是“跨者不行”,河上公等人都绕开“喻体”,直奔“本体”,将其理解为贪天之功,夺人之美,因为好大喜功,与民相争,故不得民心,结果政不通,令不行。

“余食赘行”是针对“自见、自伐、自矝”所做的结论”

本章开头说“企者不立,自是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接着就说“其在道,曰:“余食、赘行”,因此,“余食赘行”指的就是上述“四自”。

首句“企者不立”是借喻,后面的“四自”:“自视、自见、自伐、自矜”,才是正式论述。合道的领导者应该是“下知有之”的领导者,而“自视、自见、自伐、自矜”的领导者自私,只能看到自身名利;唯我独尊,只能申明自己的主张;浮夸,贪天之功,夺人之功,则不被认为有功;自大,居高临下的人不会长久。

这些行为都是制造严重对立,向天下人宣告权力的不可侵犯,对天下人制造威圧感,让他们受制于威权和“天下多忌讳”的高压,因此丧失“自然”而不能各自施展,从而实现“无不为”。

所以这样的统治者,“其在道,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

就是说,上述“四自”,就“为道”这件事而言,那就像酒足饭饱看到泔水桶一样令人不适,又如赘瘤一样令人生厌,所以有志于道的人犹恐避之不及。

河上公的全章注疏较为全面而贴切,他说:

企,进也。谓贪权慕名,进取功荣,则不可久立身行道也。自以为贵而凌驾于众人之上,众人阻塞之,使他举步维艰。人自见其形容以为好,自见其所行以为合道,殊不知其形容丑陋,操行鄙劣。自以为是而否定他人,众人会合力掩蔽他,使他不得彰明。

自夸其功,自美其业,人反以为无功业。好大喜功者,不可以长久。赘,贪也。自我夸耀之人,其治国之道,苛捐杂税,贪行不止。此人在位,动则伤民害物,故物无有不畏恶之者。言有道之人不居其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