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这门艺术,既简单,又玄妙。提笔落字,是谓简单;但其中的情、理、趣、意、境,寻常人却不易理会,非深研者不能窥其堂奥,是谓玄妙。对于书法作品,无论创作还是欣赏,其实都包含两个层面的意义。 一个是形而下的,即有形的,如用笔、结字、用纸、用墨、用印等;一个是形而上的,即无形的,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即书法的气韵。

一、韵的解析
韵,本义是和谐悦耳的声音。表面上看诗歌音乐似乎与书法并不相关,但音乐演奏是流动的,书写线条也是流动的,音乐的节奏与线条的节奏,音乐的强弱与线条的强弱,这两者就有了相通的地方。书家把诗歌音乐中的韵引进了书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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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素《自叙帖节选》
二、韵的由来
早在晋代就有“尚韵”之说,六朝谢赫的《古画品录》,他提出品评人物画六条标准,称为“六法”,首先标出“一气韵生动是也。”将气韵视为六法之首。蔡襄说“书法唯风韵难及”,黄山谷强调“书画以韵胜”。清人刘熙载说“高韵、深情、浩气,缺一不可为书”,更是把韵摆到第一位的位置。然而,韵终究是只可意会不可状喻的,翻阅古代书论,涉及韵的很多,但说透彻的很少,有的点到为止,有的玄奥莫测,当代书论也只能凭着自己的领悟摄取一鳞半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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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琴图》
三、书法韵味表现
书法的韵味在作品中应表现为高度的熟练性、流畅性、连贯性。笔与笔、字与字、行与行之间既有有序衔接,又有随机的、偶然的、无规律的微妙变化。通过笔墨的连贯表达,感情以及音乐感觉的连续性,使作品呈现出优美的韵律与节奏。我们依旧可以借助音乐诗歌来感受书法作品中的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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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 《苦笋赋》
四、诗歌韵味表现
唐代司空图着重从韵味谈诗歌,认为好的诗必须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此是说韵味必言有尽而意无穷,韵在看不到的地方,在“虚”处。创作的“灵气”在笔墨未到的虚白处,令人遐想不尽。虚把想象的境界引向深邃。法国艺术家圣·佩韦曾说:“感染不等于劲头,某些作家臂力大于才力,有的只是一股劲,劲也并非完全不值得赞美,但他必须是隐蔽的,而非裸露的……美好的作品并不使你狂醉,而是让你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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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征明 《行书七律诗轴》
五、小结
韵的表现很隐晦,隐隐约约而不露痕迹,是暗示的而非和盘托出的。因为韵偏重精神的抒泄,而不是技巧上的面面俱到。用笔要“欲断还连”,其中有若不经意处,自有一番蕴蓄,耐人悬想回味。笔有未尽而意愈远愈深,则韵味自生。那种一味求工,线条过于凝重,使人感到刻露有过而内蕴不足,则乏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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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 《快雪时晴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