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诗刊》2024年第9期“百家诗论”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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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诗随笔(节选)
王佐良
近来为了进行一项研究工作,又读了不少英诗。在过程里,写了一些笔记,从单篇欣赏到整个诗人的评论都有,不求全面,长短也无定规,稍事整理,抄得下列十余则,就正于《读书》的读者。

霍思曼 ( 一八五九 — 一九三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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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思曼是严谨的古典文学学者,同时又是抒情诗人。他的诗数量不多,主要的集子是《西罗普郡少年》( 一八九六 )。

霍思曼的诗的第一个特点是简洁,简洁得有如格言,但不枯燥,因为简洁的形式之下有着动人的内容,主要是人生的悲剧感:爱情的不能持久,命运的捉弄,死亡的无所不在,例如引用民间谚语来写青年之受绞刑:

从前常有个无忧虑的牧童

在那边月下牧羊

( 第九首 )

这“月下牧羊”便是民间对吊在绞架上的俗称。诗的背景也是英国的农村,但很少写老人,着重写的是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人的感情。青年人应该是朝气蓬勃的,然而霍思曼却写他们的夭折,凋谢,其主要情调可以用下列一节诗所传达的作为代表:

矫健的少年安卧在

无从飞越的溪边,

在春花凋谢的田野里,

沉睡着花颜的女儿。

( 第五十四首 )

这是一个充满了回忆和感喟的静态的世界,其吸引力在于英国式的伤感同拉丁式的典雅的结合,用笔极为经济,一字一字像是刻在石板上那样整齐,感情的范围虽然比较窄狭,却常能从个人的不幸联系到亘古以来的宇宙的不公,有点哈代的味道,而哈代正是霍思曼所喜欢的少数英国作家之一。

中国译霍思曼而卓有成绩的是已故的周煦良先生。本文所引各行即出他手。不久前湖南人民出版社重新出了他的译本,为“诗苑译林”丛书之一,书前有一篇长序,谈到他译诗的办法,既具体,又深刻,是近来论文学翻译的难得的好文章,值得有志译诗者一读。

叶芝 ( 一八六五 — 一九三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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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总是有所发展的,叶芝的特别之处在于,他不仅从象征主义发展到现代主义,而且还超越现代主义,年纪老了,仍然写出很有劲头的好诗。

有两样东西一明一暗地闪现在叶芝的诗里,一个是爱尔兰民族解放运动,一个是他个人的一套神秘主义体系。他同两者都有微妙的关系。简单地说,前者使他的诗增加了英雄主义的色彩,而这在现代英语诗里是少见的——虽然他本人对民族解放运动、特别是武装斗争有保留;后者是叶芝本人用心构筑的,但却没有毁了叶芝的诗,其情况有如叶芝本人所服膺的布莱克。

在这些之上,有叶芝的诗才吸收一切,溶化一切。他的理想世界是脱去了人间生死哀乐、只有永恒的艺术的拜占庭之类的地方,这是虚幻的,然而他能写出追求这样一个世界的实际的人的心情,他们的忧虑和憧憬是实在的。他在《再降》这首诗里所写的现代西方文明的绝境:

事物崩溃了,中心不能稳住,

只有无政府泛滥于全世

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欧洲的写照。当他写爱尔兰解放运动的时候,他的诗进入另一种境界。一方面他不讳言自己平时对运动中某些人的厌恶和鄙视,但又能够写出起义虽失败,却使每个参加者都变得崇高了:

一切都变了,彻底变了

可怕的美已经产生。

——《一九一六年复活节》

这一种悲壮心情使他的诗行也带上英雄光泽,同时表现出诗人有高度的诚实,没有浮泛的感伤情绪。

叶芝初期的诗作是写得绝美的:朦胧,甜美而略带忧郁,充满了美丽的词藻,但他很快就学会写得实在、硬朗,而同时仍然保留了许多美丽的东西。他的诗歌语言既明白如话,又比一般白话更高一层,做到了透亮而又深刻。就像《一件外衣》那样不过八行的小诗,也是在优美的比喻之后来了清醒的现实感,最后归纳成为既有形象又有哲理的两行:

赤身走路,

更有胆略。

可惜的是,这一点他在语言上做到了,但在思想上没有做到,神秘主义是比任何神话更沉重的外衣。《驶向拜占庭》整首诗是一大象征,然而其中有极为普通的道理,用最实在的普通语言点明:

一个老人是猥琐的东西,

一件挂在竹竿上的破衣服

第一行是很少入诗的陈述句,第二行是来自日常生活的普通话,但两者合在一起就产生了神奇的效果:前者变成警句,后者变成确切的比喻。叶芝的诗才于此可见。

但是叶芝最好的作品却是完全不用神话而写实际的一类,例如:

一九一三年九月

你们需要什么?为什么神智清醒了,

却还在油腻的钱柜里摸索寻找,

在一个便士上再加半个便士,

战战兢兢地祈祷之后再作祈祷,

直到骨子里骨髓全部干掉?

人们生下来只是为了祈祷和储蓄,

浪漫的爱尔兰已经死了完了,

随着奥利莱进了坟墓。

他们可是另外的一群,

提起名字就会止住你们的嬉笑。

他们在世上犹如狂飙掠过,

但没有时间用来祈祷,

绞刑吏早为他们结好绳套,

天知道他们有什么可以储蓄!

浪漫的爱尔兰已经死了完了,

随着奥利莱进了坟墓。

难道孤雁长飞,在每个海洋上

展翅,就是为了这样的局面?

为了它流了多少的血,

费兹求洛把生命贡献,

艾密特和吴夫·董上了刑台,

勇士们慷慨地抛出了头颅?

浪漫的爱尔兰已经死了完了,

随着奥利莱进了坟墓。

如果我们能倒转岁月,

唤回那些被放逐的人们,

连同他们的孤独和痛苦,

你会喊:“哪一个金发女人

使得每个母亲之子这般疯狂!”

他们对自己付出的视如尘土。

让他们去吧,他们已经死了完了,

随着奥利莱进了坟墓。

人们常说叶芝高傲,贵族气,然而在这里他对都柏林有资产的市民的指责又有哪一点不对?那些人只在“油腻的钱柜”上打算盘,不愿为保存艺术品多花一个便士,又怎能对得住曾为爱尔兰独立献身的英雄烈士?爱尔兰的斗争史进入了诗篇,以英雄们的“狂飙掠过”、“孤雁长飞”来对照这些连“骨髓都全部干掉”的庸人们,于是诗人的慨叹“浪漫的爱尔兰已经死了完了”也就成为充分有力、无法辩驳的结论了。这首诗,针对当前时事,然而又摆进历史背景,写得实,但又有一点神秘色彩 ( 例如提到“哪一个金发女人”),形式也整齐,语言透明而又有几个关键的形象,每个形象都一看就懂,很恰当,很美,富于感染力却又不追求先锋派所醉心的奇特效果——实是现代英文诗里最优秀的作品之一。

叶芝还写过诗剧,他同格里高利夫人一起主持的阿贝戏院在爱尔兰文艺复兴中起了重要作用。

与叶芝同时或稍后的诗人,大多佩服他的诗才。他于一九二三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一九三九年正是欧洲双方准备大打的时候,他在战云笼罩下的法国悄然去世。然而悼念他的诗陆续出现,其著者如奥登。三十年代之初,在编《牛津现代诗选》时,叶芝曾说他自己的诗不及奥登等青年诗人那样有时代感,当时奥登他们所师法的艾略特更是风靡一时,但是今天多数的批评家则认为叶芝的成就远远超过他们,他才是二十世纪上半叶最重要的英语诗人。

艾略特 ( 一八八八 — 一九六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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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略特也许不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英语诗人,但毫无疑问是最有影响的英语诗人。通过他自己的诗,也通过他的一整套文论,艾略特把他的现代主义传播到了世界上一切对诗歌革新有憧憬、有实践的地方,在整整半个世纪之内使人们读他,谈他,学他,也骂他,反对他,至今余波未息。

然而这是一种奇怪的现代主义,因为伴随而来的是一种正统的传统观——不仅仍然要传统,而且要以罗马天主教、英国国教为中心的传统,只不过他认为传统连续不断,时时更新,古今优秀文学是“同时并存”的。在实践里,当然艾略特泄露了他的偏爱,他的美国出身 ( 因而比欧洲文人更倾倒于欧洲文化 ),他也有过的浮华、气盛的青年时期 ( 因而故作惊人之言,说什么《哈姆雷特》是一个艺术上的失败,密尔顿是破坏了英语表达力的罪魁等等 ),同时也确实有效地改变了高雅社会的一部分文学趣味,使他们放下浪漫派,拿起玄学派、法国后象征派和詹姆士一世时期的诗剧。

艾略特的诗里也有这一些和更多的文学作品的“同时存在”,因为摘引别人作品是他写诗的手法之一。不止摘引,他还借用神话、传说、哲学和心理学的新理论、人类学社会学的新成果,等等,因此他最著名的作品《荒原》看起来就像是大量引语的拼贴画。这样的引语识者不多,于是他又加了大量注释,使得读诗又变成了做学问。

没有人能只靠摘引和注释写出好诗来;艾略特除了掉书袋之外,是有真实诗才的。首先,他敏锐地看出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欧洲所遭遇的文明危机,他对这危机的严重性的认识也远比一般时事观察家要深得多,而危机范围之大则他认为从“不真实的城市”一直伸展到每人的灵魂之中。

其次,他运用了一种技巧,既能传达这样一个复杂的主题,又能把读者卷入新的诗风。他不容许他的读者——当然也不容许他自己——堕入甜美的、感伤的抒情调子,因为那样的调子引不出危机感;这就是为什么他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要大力反对浪漫主义。针对浪漫派的优美音调,他选择了无韵的自由诗作为主要形式,其风格特点是散文化、口语化。针对浪漫派的黄昏、月亮、玫瑰之类,他用新的形象去震惊读者。

今天,读者当然不再感到震惊了。但在《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发表之初 ( 一九一七年 ),人们是不习惯艾略特的这类形象的:

朝天空慢慢铺展着黄昏

好似病人麻醉在手术桌上

街连着街,好像一场讨厌的争议

带有阴险的意图

要把你引向一个重大的问题……

这些形象里既有现代城市生活,又有现代知识分子的心智活动,都传达了尖锐的现实感。艾略特的匠心,还见于更切近日常生活的形象:

我是用咖啡匙子量走了我的生命

那我怎么能开始吐出

我的生活和习惯的全部剩烟头?

特别是读者容易忽略过去的:

呵,我变老了……我变老了……

我将要卷起我的长裤的裤脚。

一个简单的动作,然而代表了一片心情:只有心情上衰老的人才那样小心保护裤脚,才为了方便而放弃雅观。这一形象也就起了“客观关联物”的作用——这一理论,连同它的名词,都是艾略特提出的。

至于《荒原》,那么整诗就笼罩在一大形象之内:二十世纪的西方是一片荒原,没有水来滋润,不能生产,需要渔王回来,需要雷声震鸣——而实际上水又所在都是,河流和海洋,真实的和想象的,都在通过韵律、形象、联想,通过音乐和画面,形成了一条意义的潜流。在这等地方,我们又看出艾略特的丰富和深刻,看出他从现代艺术学到的作曲和构图的新原理。他完全可以写得很美,只不过这是一种节奏和色彩组成的美,例如:

有时我能听见

在下泰晤士街的酒吧间旁,

一只四弦琴的悦耳的怨诉,

而酒吧间内鱼贩子们正在歇午,

发出嘈杂的喧声,还有殉教堂:

在它那壁上是说不尽的

爱奥尼亚的皎洁与金色的辉煌。

四弦琴的悦耳的怨诉,渔贩子的嘈杂的喧声,带来了生命力,而最后则是建筑美和“它那壁上说不尽的皎洁与金色的辉煌”。这样一段诗出现在两个小职员有欲无情的幽会的描绘之后,就显得分外美丽,荒原的枯燥和寂寞也就暂时地打破了。

艾略特并不停顿原地。在发展的路上,他有成功,也有失败。所谓失败,是指他在诗剧上的试验。他想在二十世纪的条件下复兴十七世纪型的诗剧。他写出了不少好台词,像《大教堂谋杀案》里借用宗教仪式来作的形式试验也是成功的,但是尽管他在五十年代下了很大力气一连写了五六个剧本,其中多数还曾上演,甚至盛大上演,并且博得好评,现在我们看得清楚:《元老政治家》之类的剧本已被遗忘,诗剧也没有复兴。

倒是在大写诗剧之前,艾略特已经发表了另一部大作品:《四个四重奏》。真正的成功是在这里。艾略特本人说过他羡慕贝多斐后期写的几个四重奏,认为在那里音乐进入了更高级的纯粹的境界。《四个四重奏》也进入了纯粹的境界,大段的回旋式的陈述里包含着对人生的沉思,对乡村景物的感应,自我反省,自我辩论,以及对诗歌语言的关注:

去年的话属于去年的语言,

而明年的话等待另外一个声音。

但同时,诗又满载着历史的记忆和今天的现实:

当黑色的鸽子吐着闪光的舌头

在他归途的地平界下经过

轰炸机出现了,英国的命运同时间和历史交叉在一点,这又是真正的战争诗。艾略特立在战争的黑夜里,想起了曾居斯土的祖先,想起了英国的将来。这时他早已脱去了炫奇的外衣,沉静下来,只靠深刻的思考、近乎透明的语言、余响不绝的音韵,写下了他最好的诗。


(原载《读书》1987 年第 1 期,第 2期,第 3 期,文章有删节)


编校:曾子芙;审核:丁鹏;核发:霍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