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谨以此文,献给我的爸爸妈妈,祝他们,健康长寿,永远幸福。

我当兵16年,部队转业后回地方当了一名警察,按道理说,我肯定是唯物主义者,不信命。

可随着岁数增长,不知咋回事,我越来越相信命运。

阴错阳差,冥冥注定,好多事不得不信,尤其婚姻,该是你的,躲都躲不掉,兜兜转转,只能是她。

就像我和我媳妇范梅,原本完全两个世界的人,偏偏就相遇了,少年相遇,长大后倾心。

小时候的我曾经豪言壮语,非她不娶,那时候的我太小,天不怕地不怕,长大后才知道,人与人之间天生就隔着的一道沟,很深很深的沟。

不是你想跨越就能跨越。

然,命运就是如此神奇,再远的距离,再深的沟壑,缘分到了,拦都拦不住。

我跟发小吹牛说长大后娶她,当兵前被截在胡同内,大气都不敢出

52年出生的我,5岁的时候跟着父母从河北高阳县来保定定居,父亲进厂当了工人,母亲在街道干点零活。

我家兄弟姊妹六个,夭折了一个妹妹,大姐,我,二弟,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一个家俩大人五个孩子,外加一个老奶奶。

我奶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抗美援朝牺牲了,奶奶是烈士家属,每个月有2块钱补贴,后来涨到五块。

别小看这几块钱,当年,我家在大杂院里可是有名的富裕户,一家三个大人都有工资,能吃饱饭,不需要挨饿。

这是多少人羡慕不来的好生活。

其实,也就是略微好一点,家里一样吃窝头咸菜喝稀粥,穿带补丁的衣服。

我记得小时候,我的胳膊肘,袖口裤腿上都缝着各色的布头,屁股蛋子上俩射击靶子。

鞋永远不跟脚,奶奶给我做鞋总往大里做,我提拉着鞋,攥着菜饼子和小伙伴们在胡同里疯玩。

那个年代,没有玩具,没有网络,日子清贫,可真的很快乐。

女孩子踢毽子,跳皮筋,“马兰花开二十一,二十二五六,二十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男孩可玩的就太多了,摔泥泡,滚铁环,弹玻璃球,跳人马,斗鸡。

我从小个高,腿长,人又壮实,各种游戏我都玩得溜,在大杂院数一数二的好,尤其是跳人马斗鸡弹玻璃球,我从来都没输过,谁都不带不服的。

我跟发小吹牛说长大后娶她,当兵前被截在胡同内,大气都不敢出

我三岁起就是大杂院的孩子王,前院后院斜对面胡同,没有不服我的,我在胡同横着走了五年,名副其实的小霸王。

没想到却被一个丫头片子收拾了!让我出了几次大洋相,一想起来就恨得牙根疼。

大伙儿没猜错,这个小丫头叫范梅,就是我媳妇,我俩认识了60多年,结婚50年,风风雨雨,互相扶持,认识我俩的朋友都羡慕我们感情好,夫妻和睦。

想当年,我俩刚认识那会儿,谁都看不上谁,有一词咋说,针尖对麦芒,杠上了。

其实我对她第一眼印象极好,因为我们大院从没有这么干净好看的女孩儿。

小闺女最多扎个麻花辫系个红头绳,穿个小花褂,也不咋好看,衣服都带着布丁,哐咣当当的像披个袍子,头发也乱糟糟的。

家家户户五六个孩子,七八张嘴,大人忙地脚不沾地,哪有时间管我们。

可范梅完全不一样,我看见她的时候正在院门口啃地瓜,她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前杠上。

扎着流光水滑的羊角辫,头发黝黑,小脸白净,脸蛋粉红,和涂着胭脂似的。

我跟发小吹牛说长大后娶她,当兵前被截在胡同内,大气都不敢出

我看着她,地瓜都忘了吃了,这小闺女忒俊了,一双眼水润的和俩黑葡萄一样,她身上穿着小旗袍,踩着小皮鞋,辫子上扎的花都是丝绸的!

“不讲卫生,脏死了!”她白了我一眼,鼻孔扭上了天。

我抹了把鼻涕!低头看着自己,我奶刚给我换的褂子,干净着呐。

穿个裙子你就瞧不起人?资本家的小姐,哼!

我嗤之以鼻,眼角余光却忍不住追随,她进了一个刚修葺好门头的独门独院。

别人家都是五六户人家挤一个院子,院子都是敞开的,连门都没有,她家门户高悬,朱红色的大门,门口两侧的地上,还摆放着一对活灵活现的小石狮子。

听说,他们家以前开工厂的,很有钱,解放后上交国家,捐献了家产,她爸留过洋,现在大学毕业分配到了面粉厂当厂长,妥妥的国家干部。

又有学问,又有家底,她母亲也上过大学,名门闺秀,知书达理,俩人就她一个闺女,名副其实的掌上明珠。

大小姐啊!哼,难怪看不上我们。

不稀罕!我昂着头挺着胸脯,来来回回从她家门口过,我才是这片的孩子王,你大小姐也得听我的。

我没得意多久,不到一个月,整个大院的小伙伴都被她收买了!

尤其女孩儿,现在根本就不踩我们了,以前她们在大树下跳皮筋,我们在胡同最宽敞的地方疯玩,井水不犯河水,自从范梅住进来,就开始管着我们,大喊大叫说吵,斗鸡跳人马嫌野蛮,摔泥泡说我们不讲卫生,挺大的人还玩尿泥,丢人。

她啥都要管,就连洗手吐吐沫上厕所,她都有规矩!

最可气的事,好多好多人还听她的话。

我就搞不懂了,不就是衣服好看,脸蛋漂亮,声音嗲么,至于么,女生崇拜男生听话,凭啥她说啥是啥,比我大三岁有理?

我,郑保国,从三岁到八岁,打遍南关大院无敌手,我能怕她?

在我发小张小军怂恿下,我找她决斗去了,接连三次,铩羽而归,打不过,说不过,惹不起啊!

其实真打,能打过,奈何连张小军都叛变了,我的左膀右臂都被她的水果糖,五香瓜子收买了,我成了孤家寡人。

“好男不和女斗,我是不惜地和她一般见识,我有的是法子治她!”我恶狠狠地从张小军手里抓过瓜子仁一把塞嘴里。

“老大,啥法子?”张小军吸溜着清鼻涕,赖皮赖脸凑近。

“长大了娶了她呗!”我昂着脖子抬着头,“结婚了女的都得听男人的话,要是不听,揍几顿还得给我端洗脚水。”

我把从乡下听来的话浑话顺着嘴秃噜,其实纯属瞎说,我哪有那胆子娶她,就是过过嘴瘾。

虽然我小,但我什么都懂,我们这种家庭可养不起大小姐,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区别。

我跟发小吹牛说长大后娶她,当兵前被截在胡同内,大气都不敢出

人都为五斗米折腰。

你看大人们不也和小孩子一样,一开始排挤范梅一家子,自从吃了他们家饭,接受了他们的帮助,现在一个个看见她和她妈,笑的和朵花似的。

虽然我不得不承认,她母亲真的好温柔,细声细语,举止文雅,对院子里的老人和孩子们都很好,她会给我妹妹吃水果,帮奶奶拎东西,还给我妈找来膏药治好了腰疼的老毛病。

我特别喜欢吃她炒的菜,油汪汪的,里面还有肉!太香了。

算了,我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反正她比我大三岁,叫姐听话也不丢人。

我和范梅和解了,喊了她六年姐。她对我很好,和别人都不一样,剩一个包子肯定给我,还总给我开小灶。

别人想起我的人马我肯定不让,可她一瞪眼我赶紧弯腰,心甘情愿让她坐在我的背上。

她比我大,但比我矮多了,我俩上树爬墙都是我当梯子,她踩着我的肩膀我扶着她的脚,她从树上摘枣丢下来,我把衣服摊开了接。我跟她学会了勤洗手,不说脏字,她和我学会了上树爬墙钻水泥管子。

我们无忧无虑的长大了,她17岁那年我14,她出落的亭亭玉立,我也一表人才。

可我不知咋回事,有点不敢看她了,她和我说话对着我笑,我就有点犯迷糊。

心跳加快脸发烧,和偷喝我爸二锅头一个感觉。

没等我弄明白这种感觉的意思,她家出事了!

那是1968年的夏天,她家里忽然闯进来一堆人,把屋子里的家具,钟表,好多好多东西都搬走了,屋子里的画,红木沙发,连座钟上镶嵌的玉都抠了下来。

她爸没了工作,去农场改造去了。

她妈经常被拉出去做检讨,挨个鞠躬道歉,在街道扫厕所。

以前那么娴静优雅的女人,穿着灰突突的衣裳,头发散乱低着头干活,脸色苍白,身材消瘦。

我大半年没回家,下了火车听说了这件事,内心震惊不已。

看着我那身绿军装和红袖章,我呆滞了!

我跟发小吹牛说长大后娶她,当兵前被截在胡同内,大气都不敢出

这抹绿和红,应该是英雄的象征,代表着正义,光明和希望。

可人们曲解了它的意思。

我抢过阿姨手里的笤帚,帮她打扫厕所,清洗污垢,干完活,我热得满头大汗,可我的心口说不出酸涩堵涨,特别,不是滋味。

我妈端来了绿豆汤,老太太颤着小脚也过来了,以前都是她家给我们家送吃的,现在,都是我家人照应。

阿姨身体不好,整宿整宿咳嗽,睡不好,整个人精气神都没了。

范梅远远看着我,掉头就走。

我追上去她就躲我,说不想连累我,我急眼了一把攒住她的手,结结巴巴。

“我愿意被你连累,可以……连累一辈子。”

她羞红了脸,漆黑的瞳孔闪耀着银光,她的手好软,我的掌心全都是汗。

我去找张小军打了一架,这小子现在翅膀硬了,也学着别人作威作福,我可不惯他这臭毛病。

我指着他鼻子骂,谁借你钱读书,谁帮你爷抓药,你追着人家屁股后面喊了几年亲姐,蹭吃蹭喝,现在翻脸不认人了?

张小军哭丧着脸,“现在都这样,再说我又没动手。”

我怼了他一拳,“明着不能拦,暗地里你不会想想法子啊,做人不能忘恩负义,不明事理。”

张小军惭愧地低下了头,“我奶昨个也骂我了,我知道了,一会儿我就给阿姨和姐道歉去。”

就这样,在我俩的周旋下,她母亲回家养病,她也安排了一个工作,又过了两年,部队征兵,我报了名。

这两年,我俩关系很微妙,我不喊她姐了,她也不乐意和我单独相处了。

我俩似乎进了一步,可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隔阂。

听邻居张婶子说,她上班的厂子,领导的儿子看上了她,能给她安排个办公室的活,已经托人上门说合了。

得知这个消息,我像霜打的茄子,蔫巴了。

我跟发小吹牛说长大后娶她,当兵前被截在胡同内,大气都不敢出

虽说他们家,现在出事没落了。

可我们家一直也不咋地。

全家八口人记在两间半小平房里,大姐读中专,几个弟妹都在读书,我马上当兵走了,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回来。

她本来就比我大三岁,一个女人,青春很短暂,我有什么脸让她等我?

我想了好几天,决定了。我去当我的兵,她相她的亲,我从小就盼着她好,只要她过得舒服,开心,我就开心。

打定了主意,我收拾好了东西,和张小军聊了俩小时,明儿我就要走了。

走出屋,天早就黑了。

月明星稀,格外明亮。

风,清凉舒爽,我的心却格外沉重,千言万语汇聚心头,万般牵挂不舍。

可我没法放弃我的梦想,参军,保家卫国,像我大伯一样,用青春和生命去捍卫应该坚守的东西。

奶奶无数和我说过,是许多许多和我大伯一样的年轻人抛头颅,洒热血守护了我们的安宁。

所有的牺牲和奉献都是值得的,即便我们走过弯路,犯了错,但历史永远记得,人民也永远能记住。

我还年轻,儿女情长远不及伟大的抱负。

我攥着拳,走在月光下,一股悲凉万般豪情。

在看见她身影的瞬间,我,脑海中所有的壮志凌云,伟大抱负,远大理想,统统蒸发了个干净。

月光下,她的眸子比月亮更皎洁。

直直看进我的心坎里。

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了,喘气都不敢,我低着头,不敢直视她的双眼。

低下头,胸膛中仿佛有一只晨起的大公鸡。

嗷嗷待叫。

“明天你要走?”她的嗓音宛若一抹清泉,在夜色中荡漾。

仿佛一支羽毛在我的心尖上抓挠。

我嗯了一声,没敢看她。

“王明军的事我拒绝了,我还小,不想定亲。”

她清丽的嗓子回荡在胡同里,比风还清爽。

浑身的燥热一瞬间褪去,身子仿佛开了无数个窟窿,四面八方都透风。

“放心吧,我帮你照顾阿姨和奶奶,还有……”

她猛地凑过来,“我知道你想考军校,当兵,我可以等。”

我猛的抬头,她的脸很红,眼睛很亮,她的笑容好像天山的雪莲一般纯净,美好。

这一刻,风似乎都是甜的。

我跟发小吹牛说长大后娶她,当兵前被截在胡同内,大气都不敢出

我咬着牙攥紧她的手,“等我几年,我一定和你结婚。”

她低下头轻笑,“我早就知道。”

我有点懵,她捂着嘴,“十年前我就知道,你说长大了娶我,让我给你洗一辈子脚。”

我的心,别提多尴尬了,张小军你这个碎嘴子,啥话你都敢传!

我的脸黑一阵红一阵,差点社死原地。

她又凑过来,轻轻在我耳畔吐出三个字。

“我愿意。”

后记:

我在部队考上了军校,在武汉当了16年的兵,我俩分居两地,我在部队刻苦训练,完成各项任务,她在家带着两个孩子帮我照顾老人。

16年,她任劳任怨,毫无怨言,十分不容易,可她从来没埋怨过我一句,她说,作为军人家属她明白我的坚持和责任,一个家庭的分离等待,换来无数家庭的幸福平安,值得。

转业后我回到了地方,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我俩都老了,白发苍苍,儿孙满堂。

人这一辈子,运气很重要,自己的坚持也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发自内心善良,正义,信仰。

夫妻是小爱,国家民族是大爱。

大爱小爱,都是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