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薪酬设计中的关键调节系数:“激励杠杆”的使用


  • 作者 | 王婧婧(华沣管理研究院研究员、高级咨询师)
  • 原创 华沣大客户销售(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引言:

在销售薪酬体系的设计中,“激励杠杆”是一个能撬动业绩增长的核心支点。其核心目标,是让企业最优秀的那10%的销售人员,在超额完成业绩时,能够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极具吸引力的回报。

“激励杠杆”到底是什么?在企业日常销售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如何运用?本文就将聚焦于“激励杠杆”这一关键调节系数,深入剖析其定义、设计原则及与薪酬组合的联动效应,探讨企业在使用这一工具的过程中如何规避其潜在风险。我们希望,借助激励杠杆这一工具,可以科学地设计一套既能激发员工潜能、又能保障企业财务健康的激励体系。

文约5400字 | 预计阅读14分钟

理解激励杠杆  

刺激超额业绩增长的核心动力

在设计任何激励方案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确一个基础概念:什么是“目标薪酬”?

在前面的文章《薪酬机制落地的关键一步:如何设计大客户销售人员的薪酬组合》中,我们提到过目标薪酬的概念。目标薪酬(Target Compensation, TCC),又称“目标现金薪酬”或“OTE(On-Target Earning)”,指的是销售人员完成100%销售业绩后可以获得的总收入,包括基本薪酬与目标激励薪酬(奖金或佣金)。

目标薪酬不仅是员工个人收入的锚点,也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年度销售预算和人力成本,是整个薪酬体系设计的基准。

在设定了目标薪酬之后,下一步就是设计“薪酬组合”,即固定薪酬与浮动薪酬的比例。我们之前的文章里也讨论过,设定薪酬组合要对销售人员的影响力、销售岗位的职责大小、当前的业务战略以及企业文化与行业实践等几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在设定了目标薪酬和薪酬组合之后,就需要确定“激励杠杆”。那么,什么是激励杠杆?

激励杠杆,又称“上浮潜力”,是指企业最优秀的销售人员在实现高于100%业绩目标的超额业绩时能够获得的额外激励收入。在企业内部,最优秀的销售人员通常指业绩排名位于前10%的顶尖人才。

具体来说,激励杠杆是为目标激励薪酬设定的倍数。它代表了销售人员在达成100%业绩目标后,其可获得的最高激励收入上限。目标激励薪酬是销售人员100%完成目标薪酬时,除了基本薪酬之外的激励薪酬部分。

假设某销售人员的激励杠杆设定为2倍(通常称为2X),意味着销售人员最高可获得2倍于其“目标激励薪酬”的总激励收入。换算成比例,就是“上浮空间”与“目标激励薪酬”的比例为1:1;假设某销售人员的激励杠杆设定为3倍(通常称为3X),意味着销售人员最高可获得3倍于其“目标激励薪酬”的总激励收入。换算成比例,就是“上浮空间”与“目标激励薪酬”的比例为2:1。

具体可以通过下图来理解。

让我们用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理解激励杠杆的实际运作。

假设某大客户销售代表的目标薪酬为12万元,其薪酬组合为70/30,即8.4万元为固定基本薪酬,3.6万元为目标激励薪酬。公司为其设定了2倍的激励杠杆,并将“超额业绩目标”设定在150%。

在这种设计下:

  • 业绩未达标时:若该销售代表未能完成任何业绩,他能获得8.4万元的基本薪酬,这确保了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 业绩达成100%时:若该销售代表完成全部销售目标,他将获得12万元的总收入,即8.4万底薪(基本薪酬) 3.6万激励。

  • 业绩达成150%时:这是关键的“激励爆发点”。根据2倍激励杠杆,该销售代表在完成100%目标后,其超出部分(50%)将按1:1的比例获得额外激励。这意味着,他将额外获得3.6万元的超额激励薪酬。最终,他的总收入将达到15.6万元,即8.4万底薪 3.6万目标激励 3.6万超额激励。

但需要注意的是,设计激励杠杆,并不是真的只为了激励那10%的顶尖人才。

研究表明,销售人员的业绩往往呈正态分布。其中,20%是顶尖精英,20%是后进者,而占据60%的经常被称为“万能的中间派”。这60%的人群,才是决定企业整体业绩增长的关键。

曾有一项针对来自11个团队、625名销售代表的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同样是业绩提升5%,让中间60%的销售人员业绩提升5%,带来的销售收入增长,比让顶尖20%的销售人员业绩提升5%,平均高出了70%以上。

而对于前20%的优秀销售人员,虽然可以促使他们进一步提升绩效,但从优秀走向卓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难度明显要大得多。

因此,促使大部分位于中游的销售人员业绩进一步提升,使得销售人员的整体业绩曲线向右移动,也是薪酬激励计划中的关键环节,和提升企业整体销售业绩的主要方法之一。

整体销售业绩提升的过程可以通过下图来表示。

所以,关注这中间60%人群的业绩提升,比关注顶尖的20%或者10%人群的业绩提升,对企业带来的影响要大得多。

激励杠杆正是撬动这一庞大群体的支点。对于普通销售人员而言,如果没有激励杠杆,一旦完成100%的目标,他们的努力就会戛然而止。而有了激励杠杆,大客户销售经理们就会被一个清晰的目标所驱动:只要再稍微努力一点,就能获得丰厚的回报。这种心理暗示,是普通员工通过自驱力成为优秀员工的动力之一。

因此,激励杠杆更深层的战略意义在于,通过设定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回报目标,去激励占绝大多数的这些“中间派”。

当然,在某些行业,如SaaS行业或高端制造业,销售人员的业绩可能呈现“幂律分布”的状态(幂律分布是一种描述 “少数个体占主导、多数个体处于长尾” 的概率分布),即20%的顶尖人才贡献了80%的业绩。具体表现如下图所示。

在这种情况下,激励杠杆的作用就更为关键,因为对于头部的这些销售冠军,要想吸引并留住他们,激励杠杆就必须设计得足够高。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设定激励杠杆?

设计激励杠杆

刺激超额业绩增长的核心动力

在完成了目标薪酬与薪酬组合的设定后,销售薪酬体系设计的最后一步,便是确定“激励杠杆”。

一般企业常用的激励杠杆会设定为目标激励薪酬的1.5倍~3倍,其中,大客户销售领域最常见的是2倍激励杠杆。

我们在讨论薪酬组合问题时说到过,那些对客户采购决策影响更大的销售岗位,激励薪酬的比例应该更高,同时薪酬总额也应该有更大的上浮空间。

这一逻辑对激励杠杆的设定也同样适用。例如,从不同销售岗位来看,一线销售人员和客户经理直接面对客户,其谈判和成交能力直接影响最终结果,因此他们的激励杠杆通常设置得更高,而负责技术支持或销售支持的工程师,其工作更多是辅助性的,对成交结果的影响相对间接,激励杠杆则相应较低。

下表是一张企业内部不同销售岗位的激励杠杆设定示例,我们用一星到五星来表示激励杠杆由低到高的水平。

一般来说,对于销售管理人员,其激励杠杆普遍设置较低,这是因为,他们日常需要花相当多的时间用于管理销售团队和流程建设,而非直接参与业务成交。

此外,激励杠杆与薪酬组合是密不可分的,二者存在重要的联动关系——目标激励薪酬越高,超额激励的上浮空间就越大。激励杠杆相同时,高基本薪酬、低激励薪酬的薪酬组合(如90/10),通常意味着较小的超额激励上浮空间;而低基本薪酬、高激励薪酬的薪酬组合(如50/50),则意味着较大的超额激励上浮空间。

其间的具体差异,可以通过下表来理解:

风险与规避

激励杠杆的风险与规避策略

激励杠杆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用得不好,也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具体来说,我们在设计激励杠杆时需要注意识别以下风险。

风险一:极端激励政策隐藏危机

如果企业采取的是低基本薪酬、高激励薪酬和高激励杠杆,这一政策能有效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也会大幅增加销售薪酬成本。

因此,高激励薪酬和高激励杠杆政策在出台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科学的财务测试,通过敏感性测试,寻找激励性与财务承受能力之间的平衡点。

此外,部分企业奉行一种较为残酷的“不成功便成仁”式激励哲学,即设定极低的基本薪酬,搭配极高比例的激励薪酬和激励杠杆。其底层思路是,只有那些能完成“不可能任务”的精英,才配得上丰厚的回报;其余人则自然应该被淘汰,从而实现团队的优胜劣汰。

然而,这是一种典型的“负面激励”,其危害远大于其潜在收益。首先,它制造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生存焦虑。如果体面生活的唯一途径,是成为那10%甚至5%的“销售冠军”时,那么绝大多数业绩位于中间的员工会陷入“躺平”或“逃离”的困境。他们不是缺乏能力,而是看清了游戏规则本身的不公平性。毕竟,努力未必有回报,而失败则意味着生活无着。长此以往,企业不仅无法吸引稳定的人才,反而会成为人才“黑洞”,容易导致团队士气低迷、离职率飙升。

其次,这种模式极易引发短视行为和道德风险。为了在短期内冲高业绩以获取高额奖金,销售人员可能会采取激进的销售策略,如过度承诺、捆绑销售,甚至与客户合谋制造虚假交易。这些行为虽能在账面上带来一时的繁荣,却严重损害了客户关系和品牌声誉,为企业埋下了长期发展的隐患。

有这样一个案例。某互联网教育平台企业在扩张期,推行“底薪3000元 高提成”的模式,吸引了大量渴望快速致富的年轻人,也创造了令人惊奇的销售神话。但好景不长,随着市场趋于饱和,业绩增长放缓,大批销售人员因无法达成目标而被迫离职,公司不得不持续投入大量成本进行招聘和培训,最终陷入了“招人-离职-再招人”的恶性循环,不仅销售成本居高不下,团队稳定性、人员培养、人才梯队建设等更是无从谈起。

因此企业在设计销售激励政策时,要尽量避免采用有此类倾向的销售激励薪酬和激励杠杆。

风险二:薪酬“封顶”扼杀人员积极性

销售薪酬是否应该设上限,即销售人员拿到的销售激励是否应该“封顶”,一直是销售管理领域里争论不休的话题。

事实上,众多研究已经证明,为销售人员设定收入上限会严重伤害他们的积极性。

这是因为,从心理学角度看,销售人员的心理特征是渴望无限的激励;即使他们达到业绩激励上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假使设置了上限,销售人员从心理上就会觉得“我的努力是有天花板的”,从而失去持续奋斗的动力。那些有可能达到、或者接近业绩上限的人,甚至会故意将单子推迟到下一个周期,以实现个人收入的最大化。

从管理角度看,设置销售激励上限,最大的危害是可能形成“激励盲区”。《哈佛商业评论》曾经指出,取消销售人员的奖金上限可以使销售业绩提升8%。例如,企业设定150%为优异点,200%为激励上限。当一位销售代表完成200%的业绩时,他多创造的50%业绩是没有报酬的。这种“干得多,拿得少”的情况,常常是顶尖人才感到沮丧甚至离职的原因。

有的销售管理层担心,如果不设置激励上限,销售人员大量超额完成业绩,企业的财务风险可能非常巨大。

事实上,如果企业之前从未制定过销售薪酬激励计划,那第一次制定相应政策,不宜设置上限。

如果企业已经在以往的销售薪酬激励政策中设置了上限,那就必须检视一下过往的历史数据,看看过去几年是否经常有销售人员达到上限的情况;如果这种情况很少,那就没必要设置上限了。这种上限对销售人员,只会从心理上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从而阻碍持续的销售过程。

如果一定要设置上限,我们推荐采用“软上限”策略,而非“硬上限”。“软上限”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 单笔交易上限:即为每笔交易设置一个奖金上限。这既能控制单笔交易的财务风险,又能让销售人员对下一笔交易充满期待,是一种双赢的做法。

  • 销售减速器:销售减速器即设计一种阶梯式激励方案,即随着业绩水平的持续走高,对应的激励比例增速会逐渐放缓,即激励薪酬的增量会越来越小。最高绩效水平下的增量收益远低于较低绩效水平

“减速器”通常被置于激励杠杆的最高区间,即当销售人员业绩超过某个优异点(如150%)后启动。其运作逻辑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

  • 起付点至目标区间(如70%-100%):此阶段为“基础激励区”。销售人员需先完成一定比例的业绩(如70%),才能开始获得激励薪酬。在此区间内,激励薪酬的增长速度是线性的,例如每完成1%的业绩,可获得1.67%的激励薪酬。

  • 目标至优异点区间(如100%-150%):此阶段为“加速激励区”,也是激励力度最大的部分。在此区间内,激励薪酬的增长速度会显著加快,例如每完成1%的业绩,可获得2%的激励薪酬。这一设计旨在强力驱动顶尖人才向更高目标冲刺,充分释放其潜能。

  • 优异点以上区间(如150%以上):此阶段即为“减速器”发挥作用的核心区域。在此区间内,激励薪酬的增长速度会明显放缓,例如每完成1%的业绩,就能获得1%的激励薪酬。这种“减速”并非惩罚,而是将激励薪酬的增长曲线从陡峭拉平,使其趋于平稳。

具体设计方案可以通过下图的示例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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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总而言之,激励杠杆的设计,本质上是一场关于销售人员、销售行为和成本控制的多重博弈。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设定一个清晰的“上浮潜力”,向所有销售人员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你的努力没有天花板,你的回报没有上限。这不仅能有效驱动顶尖人才创造超额价值,更能激励占绝大多数的“万能中间派”向优秀者看齐,从而实现企业整体业绩的持续增长。

在具体操作层面,激励杠杆必须与薪酬组合联动考量。此外,任何强大的工具都伴随着风险。过度依赖高激励杠杆可能导致成本失控,甚至催生“不成功便成仁”的负面激励文化。管理者必须审慎平衡激励性与财务承受能力,并警惕“收入封顶”可能带来的“激励盲区”。

因此,一个成功的激励杠杆设计,其目的不是为了制造少数几个顶尖高手,而是为了构建一个能让每一位销售人员都能看到希望、并为之奋斗的公平环境。唯有如此,这一工具才能达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目标,真正激活整个销售团队的潜能,为企业创造源源不断的增长动力。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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