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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本优化布局,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草案)》。草案聚焦明确国有资产范围、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规范资本运作程序、强化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法的制定将为国有资本运营与监管提供系统性法律依据,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草案)》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国有资产法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 特别声明 基小律是国浩上海合伙人邹菁、刘军等律师组建的律师团队。本微信文章仅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的法律意见或对法律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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