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1月7日,浙江省军政府组建后,设临时民意机关一事即提上了日程,军政府通令各府选出临时议员四人,并责成浙江咨议局筹建临时议会。

 一、临时议会的筹建与运作

 
 
1911年11月,在省咨议局主导下,各军政分府推荐产生了浙江临时议会的议员,临时议会正式诞生。
十月二十日(旧历)上午八时,开第一次会议,推定湖州莫永贞为临时议会议长。嗣后正式组织临时议会。 

十月廿四日(旧历)开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政权建立的基本法律,共44项。

注:十月廿四日(旧历),《申报》报道:浙江省议会举莫永贞为议长、张翊副之;浙军镇统举定蒋百器。通令各府选出临时议员四人,组织临时省议会。

    浙江省临时议会自1911年12月成立至1912年11月临时议会结束,期间共举行3次会议,议员积极履职,审议通过了《临时约法》、《浙江省议会法》、《浙江省都督选举法》《浙江省地方官制》、《浙江省学制统系案》、《浙江省实行禁绝鸦片法》等多个法规,这些法规涉及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实业发展、农林渔业、禁烟等各方面。

二、议会制度与议案审议
 
    
浙江临时议会采取了相对现代的议案审议制度,实行三读制:

    1、初读会:在议案提出后,议会成员对其进行初读,决定议案是否正式成为讨论议题。

    2、二读会:议案经过专门的审查委员会审查后,议会成员进行第二次讨论,决定是否通过或废弃议案。二读通过的议案,  如果议会决议不召开三读会,则成为议决案

    3、三读会:若二读通过但需要更深入的讨论,则议会会召开三读会。三读通过的议案,正式成为议决案

议会通过的议案,  由民政长(或省长)公布施行,其效力及于全省由民政长或省长公布施行,适用于全省。
这种三读审议制度,确保了议案的严谨性和公平性。
三、议长、议员名单
 
  
临时议会汇聚了当时浙江的各路精英,他们来自各地军政分府,代表了不同的社会群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以下是议长和议员名单:

     1、议长:莫永贞(湖州人,字伯衡,中国同盟会早期会员)

     2、议员姓名:

杭州   范耀雯    王   渡    徐光溥    洪锡礽

嘉兴   沈纯常    周   钰    金   燮

湖州   余名铨    莫永贞    俞玉书    李培锷

宁波   赵家艺    章述政    范贤方

绍兴   童济时    赵镜年    陈燮枢

台州   许企谦    王瑞棠    王   荦    张  翅

金华   金兆棪    蔡汝霖    傅   琳    祝  谏

衢州   劳锦魁    詹凤藻    李   直    詹  祷

严州   王   韧    邵瑞彭    叶吉銮    盛天禄

温州   殷汝骥    许   燊

处州   包芝洲    李   平    项华辅   

这些议员中,许多人后来在不同的岗位上继续推动浙江的发展建设,如莫永贞,多次出任重要职务。

辛亥元年浙江临时议会简介

莫永贞  图源:百度百科

四、历史意义
 
    

浙江临时议会的成立标志着浙江迈入了民主政治的新时代。议员们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制定了一系列涵盖社会各个领域的重要法规,这些法规的出台,为各地提供了参考依据,浙江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先进省份。浙江临时议会所制定的法规不仅对当时的浙江产生了深远影响,还为整个民国初期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拓展资料

1、浙江咨议局:这是清朝末年在地方设立的一种咨询机构,负责就地方政策和立法提供咨询和建议,是近代中国政治改革的一部分。

2、莫永贞(1877—1928年):字伯衡,安吉县梅溪镇人。莫永贞是中国同盟会的早期会员,1912年,他被推选为浙江省临时议会议长,浙江省第1届议会议长,并兼任国民党浙江支部委员及干部参议。1914年,因反寻袁世凯解散各省议会受迫害,东渡日本。1915年,在朱瑞幕府,之后曾任职财政厅长。自1917年起,莫永贞还历任苏浙太湖水利会办、渔业局总办、国宪起草会委员、浙江省自治法会议副主席等职。晚年,他弃官居住在上海,以考辨金石、吟诗作字自娱。


参考资料

1、《汉民日报》

2、《申报》

3、湖州辛亥革命群英谱(上)

4、陈婴虹:民国前期浙江省议会立法研究(1911-1926)

5、《浙江军政公报》


撰文信息

原创 | 阿缪

编辑 | 清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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