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合法迟延发放工资实例 1个月前 某公司在2018年发生经营困难的情况,遂向公司工会申请延期发放当年1月至3月的工资但承诺不超过30日。公司工会书面答复,经调查情况属实,同意延期,且不得超过30日。公司和工会一道向员工公示了延期发放工资的决定。公司又另行向属地人社部门备案,属地人设部门亦同意该决定。一劳动者主张延期发放工资,并且以延期发放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上述请求,即劳动者败诉。 #延期发放工资 #不发工资 #经营困难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标签:发放工资延期 已赞 (0) 上一篇文章游玩|广府特色路线:十三行博物馆、粤海关、沙面岛 下一篇文章片片红枫叶,令人心醉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