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风是血尿酸过高时,在血液或组织液中可析出尿酸盐结晶,沉积在关节局部而诱发的疾病。前面讲了三种在痛风非急性期使用的降尿酸药,分别是苯溴马隆、别嘌醇和非布司他。那在痛风急性发作,出现关节红肿、关节疼痛、活动受限等症状,该使用哪类药呢?一线治疗药物有秋水仙碱、非甾体抗炎药和糖皮质激素。今天我们来学习秋水仙碱。
有人肯定会问,秋水仙碱和水仙有什么关系?秋水仙和水仙是一样的植物吗?就这个问题,我查了相关资料,二者是不一样的。
中国水仙,来源比较明确,为石蒜科水仙属植物,多年生本草,原种为唐代从意大利引进,是法国多花水仙的变种,为多花水仙的变种,主产地之一在福建漳州。
秋水仙,有研究认为它是秋水仙科秋水仙属植物,也有研究认为它是百合科秋水仙属植物。以下说法我认为更准确:以前的分类法多不承认有秋水仙科存在,大部分被分到百合科的各属中,1998年根据基因亲缘关系分类的APG 分类法(全称被子植物种系发生学组Angiosperm Phylogeny Group分类法)将这些属种统一划归为秋水仙科。秋水仙原产于地中海沿岸,中国亦有栽培。本科植物一般含有有毒的秋水仙碱。
秋水仙碱是从秋水仙球茎提取出来的一种草酚酮类生物碱。
秋水仙的别名,又叫秋番红花。因其形似番红花而秋开(番红花开花稍晚)。但是论亲缘关系,秋水仙与番红花相差甚远。番红花为鸢尾科番红花属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别名西红花。
治疗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老药新用)——在2023年6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了秋水仙碱,0.5mg片剂用于治疗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据说,这是首个获FDA批准用于心血管疾病的抗炎药物。秋水仙碱可降低成年患者的心肌梗死、中风、冠状动脉血运重建以及心血管死亡的风险。据研究,秋水仙碱能在标准治疗基础之上,将已确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的成人患者的心脏事件风险额外降低31%。
秋水仙碱治疗痛风急性发作的机制是利用其抗炎作用,其通过抑制炎症细胞的趋化、粘附和吞噬作用,以及抑制炎症因子的释放,从而达到控制关节局部的疼痛、肿胀及炎症反应。
通过抑制固有免疫的白细胞介素1至白细胞介素6至CR通路靶向,降低残余炎症风险,可以显著降低心血管事件发生率。
秋水仙碱片剂口服后经胃肠道迅速吸收,服药后 0.5~3小时达血药浓度峰值,生物利用度为24%~ 88%,秋水仙碱进入机体后迅速分布于各组织,在人体内白细胞、肾、肝、脾、肠道内浓度高,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由于肠肝循环,进入肠道的秋水仙碱可再次吸收入血。
秋水仙碱清除半衰期平均为 4.4~16小时,中毒患者为11~32小时,停药后药物排泄仍持续约10天。秋水仙碱主要经肝脏代谢,大部分经过胆汁排泄,约 10% ~ 20% 以原形经肾排泄,当肝功能受损时,肾脏排泄增加,当肾功能受损时,半衰期延长。
急性期: 成人常用量为每 1-2 小时服 0.5~1 mg,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
治疗量一般为 3~5 mg,24 小时内不宜超过 6 mg,停服 72 小时后一日量为 0.5~1.5 mg,分次服用,共 7 天。
预防: 每日 0.5~1 mg,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秋水仙碱的治疗窗窄,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更易蓄积导致中毒。食用黄花菜也可导致秋水仙碱中毒,近年秋水仙碱急性中毒的报道也呈上升趋势,且具有较高的致死致残率。
秋水仙碱进入体内后选择性与有丝分裂细胞中微管蛋白亚单位结合,阻断有丝分裂纺锤体形成,有丝分裂受阻。当秋水仙碱与肌细胞微管蛋白结合后,可造成对骨骼肌、 心肌细胞直接毒性作用,与中性粒细胞微管蛋白结合,改变细胞膜结构,抑制细胞趋化、黏附和吞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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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损害:腹痛、腹泻、呕吐及食欲不振为常见的早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80%,严重者可造成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等表现。长期服用者可出现严重的出血性胃肠炎或吸收不良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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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性损害:乏力、发热、胸痛、寒战、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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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系统损害: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中性细胞下降,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可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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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系统损害:血尿、少尿、尿频、排尿困难、肾功能异常、慢性肾功能不全加重、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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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骨骼损害:肌无力、肌痛、肌酸磷酸激酶升高、横纹肌溶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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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功能紊乱: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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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谢和营养障碍:低血糖、低血钾、电解质异常、脱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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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缓、心肌梗死、循环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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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神经病变:在肌细胞受损同时可出现周围神经轴突性多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肌神经病变并不多见,往往在预防痛风而长期服用者和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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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克:表现为少尿、血尿、抽搐及意识障碍。死亡率高,多见于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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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畸:文献报道 2 例 Down 综合征婴儿的父亲均为因家族性地中海热而有长期服用秋水仙碱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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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秋水仙碱可抑制细胞正常的有丝分裂,对胎儿有致畸作用。育龄期妇女或其配偶在开始治疗前 3 个月、治疗期间及停药后 3 个月内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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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不建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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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应减少剂量。因为秋水仙碱的中毒量常与其体内蓄积剂量有关,当肾排泄功能下降时容易造成积蓄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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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仙碱经肝肠循环,肝功能损害时解毒能力下降,易促使毒性加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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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增效,拟交感神经药的反应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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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仙碱是 CYP3A4 代谢酶和 P-糖蛋白(P-gp)的底物,与 CYP3A4 抑制剂或 P-gp 抑制剂合并使用会增加秋水仙碱的血药浓度。
CYP3A4 强抑制剂:阿扎那韦,利托那韦,茚地那韦,洛匹那韦,沙奎那韦,奈非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地尔硫卓,葡萄柚汁等。
CYP3A4 中等抑制剂:阿瑞匹坦,西咪替丁,环丙沙星,克霉唑,环孢素,决奈达隆,红霉素,氟康唑,氟伏沙明,伊马替尼,维拉帕米等。
P-gp 抑制剂:维拉帕米,红霉素,克拉霉素,利托那韦,环孢素,奎尼丁,普罗帕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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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仙碱与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如阿托伐他汀、氟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辛伐他汀等)、贝特类药物(如非诺贝特、苯扎贝特等)合并使用时可能会增加肌无力、肌痛、横纹肌溶解等肌肉损害不良反应发生风险,对秋水仙碱与上述药物进行联合处方时应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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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如发生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应减小用量, 严重者应马上停药。有研究表明低剂量秋水仙碱(1.5-1.8 mg/d)与高剂量秋水仙碱(4.8-6.0 mg/d)相比,有效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且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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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造血功能不全, 严重心脏病、肾功能不全及胃肠道疾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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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使用或误用本品后可能出现以下急性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灼热、血尿、少尿、肌无力、谵妄、痉挛、休克、呼吸抑制、心功能衰竭等。有文献报道,秋水仙碱引起毒性反应的剂量存在个体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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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仙碱是细胞有丝分裂毒素,毒性大,一旦过量缺乏解救措施,须格外注意药物过量。急性秋水仙碱中毒洗胃应尽早进行,超过6小时仍可酌情洗胃。常规予吸附和导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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