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史说星语的第332篇原创文章

三家分晋之后,韩、赵、魏三家虽然各自建立了政权,成为实际上的强大国家,但按周朝的制度,他们三家在名义上仍然是卿大夫的身份。周威烈王二十一年(前405年),三家联合攻齐,在廪丘之战中大败齐军后,二十三年周威烈王即册封韩虔、赵籍、魏斯三人为诸侯,即韩景侯、赵烈侯和魏文侯。由此,周的封建制、宗法制和礼制等的纪纲名分,已经完全丧失,一切都唯强力是视。

在诸侯权力下移、“礼乐征伐自大夫出”、导致卿大夫们相互兼并之时,他们为了在这种生死存亡的斗争中能够胜利发展,多把争取人心、增强国力作为主要目标,对政治、经济、军事、社会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战国时期最早实施变法的是魏国,所以魏国最先强盛起来,称霸中原。魏文侯有远见卓识,在继位执政之初,就礼贤下士,“得誉于诸侯”,于是四方有识之士,纷纷来魏,如李悝(kuī亏)、吴起、西门豹、乐羊、屈侯鲋等,都乐于为他所用。

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主持变法。李悝是战国初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他在魏国的变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废除宗法制的官爵世袭制,实施“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制度,选拔官员。李悝认为要达到富国强兵的目标,必须做到“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他的这一主张,不仅推动了改革,加速了发展,而且加强了正在发展中的专制中央集权。

(2)推行“尽地力之教”,废井田,湮沟浍,发展农业生产,以巩固君主专政的经济基础。要求农民在播种主粮时必须杂种五谷,强调及时耕耘、除草、收获,主张利用房前屋后和田边等一切空隙之地种植瓜果桑树等,并实施不违农时、与民休息的政策,以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由政府部门制定如此细致的农业生产政策,在中国古代是第一次。

(3)实行“平籴法”,调控粮价。用“收有余以补不足”的办法,丰年储粮,荒年平价出售,以保证人民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是后来历代王朝推行均输、常平仓等经济措施的开端。

(4)颁布《法经》以巩固社会秩序,对侵犯私有财产的盗、伤害人身的贼和进行博戏(赌)、借假(赖债、欺骗)、不廉、淫秽、逾制等种种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的人,施以各种刑罚。《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文字可考的、较为系统完备的刑法法典,在当时影响甚大。商鞅从魏入秦时,就是带着这部《法经》去的。后来的《秦律》、《汉律》,都是在这部《法经》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修订而成的。

此外,魏文侯还任命西门豹治邺(今河北磁县西南邺镇),建设了引漳水灌溉的水利工程,使河内(今河南黄河北岸及其西北附近地区)富庶。同时任命吴起为将,改革军事制度,创立“武卒制”等,大大提高了魏军的战斗力,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军事实力最强、称雄于中原的大国,号称战国首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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