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迭代,儿童遭受网络性侵害的领域拓宽、手段变化,衍生出了一系列新问题,如儿童网络性剥削与性虐待。这些问题不仅具有全球性和普遍性特征,且其态势日益严峻。基于此,WePROTECT全球联盟发布了《2023年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全球风险评估报告——评估在线儿童性剥削和虐待的规模和范围并改善相应措施》(“Global Threat Assessment 2023——Assessing the scale and scope of child sexual exploitation and abuse online, to transform the response”,以下简称“《报告》”)。通过整理和分析智库报告、联合国原始数据、半结构化访谈、联盟成员提供的案例等,《报告》提供了全球儿童面临网络性剥削和性虐待问题的最新整体情况,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和措施。
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联合英中协会将《报告》译为中文,“法司年少”摘取了其中部分内容,分三期推送。本期推送的是第一期“个人及社会因素对儿童遭受网络性侵害的影响”。
关注“法司年少”公众号,发送“全球风险评估报告”即可获取《报告》全文。
第一期 个人及社会因素对儿童遭受网络性侵害的影响
第二期 技术发展对儿童遭受网络性侵害的影响
第三期 应对儿童网络性侵害的措施
关键术语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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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虐待是指“儿童(18岁以下的任何人)参与其无法充分理解、无法给予知情同意,或儿童因在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而无法表示同意的性活动”。儿童性虐待有多种不同定义,以上是WeProtect全球政策联盟采用的定义,该定义基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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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剥削是一种儿童性虐待形式,涉及任何实际或企图滥用弱势地位、权力差别或信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从对他人的性剥削中获取金钱、社会或政治利益。犯罪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伙。儿童性剥削与儿童性虐待的区别在于,前者存在一种潜在的交换概念。这两个概念之间有很大的重叠,因为剥削往往是虐待的一个特征,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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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的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是指部分或完全由技术(即互联网或其他无线通讯)促成的对儿童的性剥削和性虐待。这一概念也被称为网络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OCSEA),以及技术助长的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
报告摘录
01
个人因素对儿童遭受网络性侵害
的影响
(一)年龄因素
第一,各国网络性侵受害年龄分布各异。“终止伤害”项目在非洲国家收集的数据显示,15-17岁青少年遭受网络性剥削和性虐待的比例高于12-14岁儿童。在一些亚洲国家也有类似发现,但在柬埔寨和泰国,12-14岁的儿童报告此类经历则更为常见。总体而言,13岁以下的儿童在事件中作为受害者-幸存者的比例不到10%(9.8%)。
第二,儿童性虐待图像中,幼童占据了很大比例。从2020年上半年到2022年,7-10岁儿童自制性图像的案例增加了360%。此外,绝大多数涉及0-6岁儿童的儿童性虐待材料属于最严重的A类材料。2020—2023年,超过一半检测到的儿童性虐待图像为11-13岁的儿童,其中大部分是自制的。
自制性材料的定义涵盖广泛范围的图像或视频,从青少年同龄人之间经过共识自愿分享的材料(但图像一旦被违背意愿转发时则会造成伤害),到被迫生成的性材料——这包括通过诱骗、施压或操纵来分享材料。
一些研究人员建议使用基于图像的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这种表述,将其作为一个宽泛的类别,以解决在使用儿童性虐待图像或儿童性虐待材料这类术语时所涉及的不一致问题。这些术语通常用来指代成人制作的虐待材料,而非青少年自制的图像。
第三,受害者年龄会影响向负有监护照护职责的成年人的披露。在拉丁美洲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向父母或监护人披露网络性伤害经历的儿童中,50%年龄在9岁以下,而16-18岁的只有5%。澳大利亚一项调查发现,14-17岁的青少年更有可能独自应对负面网络经历,包括取消好友或屏蔽施虐者,而不是告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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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性与性别
男孩在特定类型的网络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中占比更高。一般而言,女孩更有可能遭受网络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但在亚洲样本中,某些特定类型的网络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中,男孩可能比例过高:一是性勒索,加拿大儿童保护中心对6500多名性勒索受害者-幸存者公开分享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98%的受害者为男性。二是儿童性虐待材料中,一般情况下女孩占绝大部分,但在自制的性虐待材料中,男孩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
(三)残疾
与非残疾儿童相比,残疾儿童遭受性虐待的可能性要高出三到四倍。身体或发育受限的儿童遭受虐待风险较高可能受到几个因素影响:缺乏足够认识以及未将残疾儿童的需求纳入保护措施。对于肢体残疾儿童,瑞士一项针对肢体残疾儿童的研究发现,与非肢体残疾儿童相比,肢体残疾儿童可能面临更高的网络性剥削和性虐待风险,并且肢体残疾男童面临的风险明显更高。对于发育障碍和学习障碍儿童,一些儿童能理解虐待的概念,但难以识别正在发生的虐待。由于缺乏针对发育障碍青少年的性教育和健康亲密关系教育,许多儿童难以描述性事件并培养健康的性行为。对于听障儿童,听障儿童在网上遭受虐待的可能性是健听儿童的三倍,原因包括在试图解释虐待行为时遇到沟通障碍、缺乏无障碍资源以及保护教育不充分等。对南非、牙买加和英国听障儿童的意见征集显示,92%的儿童不知道网上有关于性剥削和性虐待的学习资源。
报告摘录
02
社会因素对儿童遭受网络性侵害
的影响
(一)儿童广泛化、常态化地接触色情内容
第一,首次观看色情内容年龄。在接受访谈和调查的1000名儿童中,首次观看色情内容的平均年龄为13岁。在2023年对1300名美国青少年进行的类似研究中,54%的人报告在13岁或更年幼时首次看到网络色情内容。超过一半(58%)的人表示,他们是无意中遇到色情内容的。此外,在终止伤害研究中,儿童报告无意中接触性内容的比例根据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从22%到48%不等。
第二,12岁以下接触色情内容与不良健康后果之间存在关联。英国儿童专员研究发现,11岁或更小时看过色情内容的儿童,其自尊心得分明显低于平均水平。频繁使用色情内容的人更有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经历有辱人格的性行为。2021年对印度尼西亚高中生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首次接触色情内容的年龄与进行高危性行为之间存在显著关联,即那些在12岁以下接触色情内容的人表现出更多高危性行为。
(二)青少年性发育常态的转变与自制性材料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