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加强管理以后,时常会有一些新政策实施,2024年即将结束,迎来全新的2025年,所以从2025年1月1日起,既有全国性的电动车新政策,又有地方性的管理新规,这一次主要涉及超标电动车淘汰、充电与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实施,让我们提前了解具体内容。

事关超标电动车淘汰

超标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标准,这类车辆没有资质,无法上牌照,所以各地对这些车辆设置了过渡期,本来是过渡期结束后不允许上路行驶的。

不过考虑到广大车主的需求,很多省市采取了便民化的管理,允许车辆继续上路行驶一段时间,不过进入2025年1月,,多个省市明确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行驶了,比如江西萍乡、江苏南京、云南曲靖。

其中云南曲靖与江苏南京都是延长了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本来云南曲靖的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江苏南京的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但是在过渡期结束后,都没有马上禁止车辆上路,而是允许继续使用一段时间,不过现在消息明确了,2024年12月31日之前,车辆需要进行淘汰,2025年1月1日起,不允许继续上路行驶了。

江西萍乡的过渡期结束时间本来是2024年12月31日,这一次也明确了,过渡期满以后,这些临时号牌的车辆不允许继续上路,2025年1月1日起,继续违规上路将会受到依法查处。

管理条例与充电新规实施

除了超标电动车需要淘汰以外,2025年1月1日起也有地方性的管理新规正式实施,同时还有全国性的充电新规实施。

2025年1月1日起,宁夏电动车管理新规正式实施

近日,宁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明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规定实施以后,对于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上牌、通行上路、停放充电等环节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车主必须依照规定使用电动车,如果出现违规的行为,就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且处罚标准明确。

各个省市的电动车管理条例都相继发布,要求车主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根据该城市的电动车管理条例来骑行,管理条例对车主来说也是好消息,只要骑电动车的时候,没有违规条例中的相关规则,那么就可以放心的骑行电动车,不用担心交警罚款。

2025年1月1日起,电动车充电收费新规实施

使用电动车就需要给车辆充电,但是很多车主不愿意使用小区的充电桩,而是带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根据相关调研显示,主要是因为电动车充电桩的价格太高。

所以,早在2024年6月,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明确要规范电动车充电。

该通知主要分为4个部分,首先是从2025年1月1日起,要实现价费分离,也就是电价与服务费分开,实施明码标价,让车主能够快速准确地理解收费清单,同时还要落实电价,降低充电服务费与实施电网直接供电,这些措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要进一步降低充电桩的电费价格。

所以说从2025年1月1日起,电动车充电价格有望进一步的下降,而且这是全国性的新规,广大车主终于可以笑了。

总结

上面是为大家总结的,从明年1月起,即将要实施的电动车新政策,主要包括多个省市,明确要淘汰超标电动车,不允许超标电动车继续上路,同时有两个新规要实施,包括地方性的宁夏电动车管理条例与全国性的电动车充电收费通知,希望广大车主要提前了解相关信息,避免到时候因为违规而被处罚。

那么,您对2025年1月1日起要实施的电动车新政策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