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2500变25000,他拿着告示牌跟银行硬刚,结果还是还了

先把话放这儿:天上掉下来的钱,捡了也得还。

湖北松滋,去年12月,严某去银行存2500块现金。柜员手一抖,系统里录成了25000。严某出门发现多了钱,没告诉银行,转手就把钱转给了妻子。当晚银行一对账,22500的差额对不上,调监控一查,就是这笔业务。

银行找上门要钱,严某掏出柜台上的告示牌当挡箭牌: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意思是,出了这个门,就不关我的事了。掰扯几轮没掰动,银行直接起诉,不当得利。

法院说法很干脆:多出来的22500,没有法律依据,银行损失和这笔钱之间就是直接因果关系,该还。那块告示牌呢,银行单方面贴的,免自己责任、限别人权利,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法官讲了一通,严某最后同意还钱,签了调解协议。

这事上了热搜,评论区问得最多的是:如果少打了个0呢?

银行会不会也回一句,离柜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