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赛艇队长

策划:赛艇队长

责编:马戏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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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点年纪的中国人记忆中,大概都有同样的一段童年往事,因为不听话,被三尸神暴跳,七窍内生烟的父母把耳朵揪起来,边打屁股边说:“下次敢不敢啦!”。当然了,咱们现代家庭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现在也不兴打骂体罚教育了。不过说起来,这种动辄打屁股的行为也有着悠久的历史。

◇ 图为电视剧《红楼梦》中贾宝玉被打屁股的情景

在中国古代打屁股是作为法律规定出现的,从一品大员到白丁刁民,都有可能被扒了裤子打屁股。今天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在上古时代,咱们老祖宗的刑罚规定就极为严苛,犯罪的人轻者割鼻子重者直接斩首,再加上古代没有抗生素,一个小的肉刑就极有可能让人染上破伤风。这不仅对犯人是灭顶之灾,统治者也颇为头疼,毕竟国家发展正需要这些劳动力,他们都残废了谁还来种地纳税,谁来上战场当炮灰?

于是,他们选择了打屁股作为轻罪的惩罚,屁股上肉多,出于惩罚的目的,让人感受到痛感就可以了,打屁股的话不容易伤到筋骨,恢复起来也比较快,《司市》记录对集市管理中,有3种刑罚,“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就是最轻的是在市场上曝光你的错误,重一些就是拉你游行示众,最重的就是当众打屁股。

◇ 图为西方插画中的清代笞刑

同时由于打屁股有羞辱人格的意思,对于贵族来说被打屁股羞辱是比死刑都难以接受的惩罚,比如战国时期各国都出台不许赌博的相关法律,如果王公贵胄们手痒上牌桌,被抓住就要被按在地上打屁股。

到汉朝初期律法相对柔和一点,汉文帝推行废除肉刑,把原来砍脚割鼻子的刑罚都改成了杖刑,不过杖刑怎么打,打哪里没有明确规定。于是继任者汉景帝出台了比较详细的打屁股准则《定箠令》,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具体方法,打人的棍子是由一根竹子做成,一头大一头小,大头直径一寸,小头半寸,竹节要削平,另外重点强调了打的位置是要在臀部,而且中间不能换执杖人。

◇ 图为隋文帝杨坚画像

等到隋文帝杨坚一统天下后,觉得打屁股这个刑罚是好东西,他在位期间确立了封建时代的基本刑:笞、杖、徒、流、死,其中笞杖两刑主要就是用不同的刑具打屁股,自此它成为一种基本的刑罚流传于世,也成了古代使用最频繁最广泛的刑罚。

由于打的是屁股,有时候还要脱了裤子打,就导致这种刑罚侮辱性极强,甚至连国君都难以逃脱。在女真起兵建立金国的时候,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就和手下商议,设立一个国库,专门用来打仗,这笔钱专款专用不能拿来干其他的事,谁要动国库里的钱,必须要经过大家的一致同意,要不然就要被廷杖。

◇ 图为影视剧中的金太宗形象

没想到金太祖的弟弟金太完颜晟,有一次想买东西但囊中羞涩,就从国库里预支了一笔小钱,此时被各位王公听到后,马上聚在大殿内让皇上给个说法,大伙一致商量决定,给完颜晟处以廷杖,皇上被从宝座上拉下来打了一顿屁板子,打了之后,群臣又高呼万岁,弄得金太宗也很没脾气。

不过这种打屁股的刑罚还主要针对老百姓中的一小撮坏分子,到了明朝开始,打屁股的刑罚开始向士大夫群体蔓延。这就是著名的“廷杖”制度。

◇ 图为现代复原的明朝廷仗情景

明朝皇帝觉得天下都是我们老朱家的,你们这些官无非就是我家的奴才,凭什么在这指指点点,万岁爷只要看谁不顺眼,不走任何程序,直接按地上就开打,朝中大员被打屁股成了家常便饭。一开始大臣们还知道往屁股底下放垫子,到明孝宗年间为了进一步侮辱人,廷杖变成扒了裤子再打,虽说屁股上肉多,但要真的使劲打也是能打死人的。

明朝中期宁王叛乱,明武宗朱厚照听说后立刻宣布御驾亲征,其实就是想公款旅游去江南寻开心,结果群臣反对,把朱厚照气得够呛,于是当场将劝阻他的146名大臣,全部处以杖责,结果直接打死了11人。

别看这廷杖动不动就打死人,但明朝的士大夫们竟然爱上了被打屁股。在他们看来,大臣们挨打,就说明这个人敢廷诤面折,是名垂千古的好机会,为此不少御史言官化身成杠精,单纯为反对而反对,就为了挨一顿板子。

◇ 图为影视剧中廷仗场景

万历年间,张居正老爹死了,按理说他要辞官回家守孝三年,万历以国家需要他为名义,下令“夺情”不用守孝,有些御使们发现了好机会,纷纷上书反对。最终,惹恼了万历皇帝把带头的赵用贤等五人一块押出去打屁股,赵用贤“体素肥”,臀部脂肪丰富,虽被打得皮开肉绽,但命还是保住了。在奄奄一息之际,他居然让妻子把他屁股上那坨烂肉,割下来风干成腊肉,当成家族荣誉代代收藏,成了老赵家标榜正气的传家宝。

◇ 图为1804年伦敦出版,《中国酷刑》一书内的插图

清朝没有明朝那么变态,他们没采用廷杖制度,只是和历史上其他朝代一样,继续把打屁股写进处罚犯人的基本法,一直到清朝末年法学家沈家本修订《大清刑律》,他坚持“刑名宜厘正”,提议废除打屁股的“笞杖”,将原来延续几千年的打屁股的“笞”废止,更新的五刑为: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即罚款、劳动改造、流放、边远地区流放和死刑。到了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也废除了打屁股的刑罚,过去涉及到打屁股的罪名,全换成罚款和拘留。

然而民国时代这打屁股的刑罚曾经死灰复燃过一阵儿,主张复活它的人居然是近代史上最伟大的知识分子梁启超,梁启超这个人做学问没得挑,但当官的水平实在一言难尽,民国三年他在袁世凯帐下担任司法总长,提出司法改良计划,可是他没有经历过任何专业性的司法教育,平日里研究的只有中国的这些经史子集,所以只能在法律上搞一些复古的东西,其中就有:吾国即用笞杖,未见有伤国体!

◇ 图梁启超

于是,就在当年国务院颁布《易笞条例》,一些应该处罚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可以用打屁股折抵,本来关一天的就打两下屁股。等到1916年袁世凯去世,黎元洪政府对原来的法律规定进行重新整理,打屁股这条法律被彻底的扔进了历史垃圾堆,就这样中国人的屁股被打了两千多年,现在终于能被好好的保护起来了。

另外,在法律之外还有一种打屁股很常见,那就是各地学政打生员,明清时期各府县读书人通过科举成为生员也就是秀才后,还要继续读书学习,每年还会有专业知识考试,如果考试成绩不理想,当地管理这些生员的学政就会打他们屁股做惩罚,或者就直接给他们降级处理,原来是优等的廪生降为增生,增生降为附生,这对于生员未来参加科举是个致命打击,为此他们会苦苦央求学政老爷,一定要多打自己屁股,要是给自己降级,这辈子就完了。

现在社会越来越人性化,大概只有一些家长还会打孩子的屁股作为惩戒。在此还是提醒各位家长,教育孩子还是尽量能不打就不打,就算是忍不住了一定要打,也要收着点,家庭教育更多需要的是爱,棍棒底下不一定出孝子,出逆子的概率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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